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05:50:08 191 人看过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4.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4.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8、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9、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0、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2、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3、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4、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一、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二、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病退有什么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病退的标准如下: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以下情况: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
    2023-08-02
    283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二、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脚全肌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症(5)中度运动障碍无肢体瘫痪(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脚全部肌肉麻痹,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中度运动障碍,无肢体麻痹。2.长期严重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处于Ⅲ级以上。左心室疾病左心室射血分数≤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后无效50%各种难治性贫血,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g/dl(含6g/dl)者
    2023-05-02
    441人看过
  • 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什么待遇
    可以享受经济补偿,补偿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能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总和,劳动力存在于活的健康的人体中,是社会永恒的条件。劳动能力又分为一般性劳动能力、职业性劳动能力和专门的劳动能力。一、定义:是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二、分类:①一般性劳动能力,多指日常所需的劳动能力,包括为自己服务的穿衣、吃饭等和为他人服务的简单体力及脑力劳动;②职业性劳动能力,是指经过专业训练,具备专门知识的劳动能力(如工程师、教师等);③有些职业的专长性很强(如歌唱家、钢琴师等),又称为专门的劳动能力。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
    2023-05-04
    441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体要符合什么情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符合以下情况:长期重度呼吸困难;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其他。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
    2023-08-15
    132人看过
  • 若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其残疾程度为何?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4级以上残疾。相应的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那里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完全丧失条件的标准: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长期重度呼吸困难。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2023-07-04
    347人看过
  • 脑梗患者能鉴定丧失劳动力吗
    脑梗死的病人在恢复6个月以后,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正常脑梗死恢复期是半年左右,在这半年的期间,经过积极的康复治疗,神经系统的功能会逐渐的恢复,一旦超过半年左右,神经功能基本定型,恢复的可能性不大。一、社保卡没激活能领失业金吗社保卡如果不激活的,是不能进行使用的。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二、关于工伤保险停止待遇的问题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
    2023-03-27
    214人看过
  • 抑郁症能不能申请劳动丧失能力鉴定
    可以,应当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政策。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
    2023-06-19
    427人看过
  • 什么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1.治疗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L)单肢瘫痪,二级以下肌力(含二级)(2)四肢瘫痪,三级以下肌力(含三级)(3)双手或双脚瘫痪,二级以下肌力(含二级)(4)完全(感觉,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症(5)非肢体瘫痪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肌肉张力增加、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麻痹引起的日常生活活动的运动障碍,但可以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完成,如:脑外伤(周围神经、脊髓、大脑),炎症(周围神经代谢、中毒性炎症、格林-巴利综合征)、脑瘤(已明确诊断并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血管疾病(脊髓或脑血管疾病、常见脑梗死或脑出血)、变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脱髓鞘壳病(如多发性硬化、白质脑病等)、中毒性或代谢性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合并有机磷中毒)、寄生性脑和先天性发育异常,导致严重的脑和神经功能障碍,长期严重呼吸困难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肺部疾病。临床表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工作中突发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算工伤吗?
    工作中突发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不属于工伤。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死亡怎么认定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二、员工加班后在宿舍死亡怎么理赔员工加班后在宿舍死亡,是否可以得到补偿: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
    2023-06-23
    98人看过
  • 劳动能力丧失的鉴定申请书是什么样的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模板一、基本情况1、“申请人”:填写申请鉴定人姓名。2、“性别”填写“男”或“女”。3、“出生年月”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应一致。4、“身份证号”填写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5、“家庭住址”填写本人现住址。6、“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的家庭电话或手机。7、“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存放在国家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8、“申请人家属”填写申请人直系亲属、近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9、“与本人关系”填写“夫妻”、“子女”、“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10、“申请人家属联系电话”填写家属的家庭电话或手机。二、需要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
    2023-02-21
    459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如何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如何赔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满后,劳动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劳动能力的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023-04-18
    474人看过
  • 佛山工伤保险判定职业病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工伤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11、一
    2023-05-10
    182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享受何种收入保障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3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4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
    2023-04-22
    321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力的伤残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
    2023-06-02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能要求返岗工作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能申请返岗工作
    • 工伤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索赔金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2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因此,按照该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 什么是劳动过失什么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
    • 持贰级智力的人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不一定,看具体情况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发生工伤多少等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骨折算丧失劳动能力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描述无法直接判定伤残等级,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进行判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