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有效吗,怎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08:01:09 149 人看过

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则该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有约定无效吗,为什么会存在存在的法律后果
    要约无效。要约失效,即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一)拒绝要约;(二)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1、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以上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
    2023-08-09
    3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物质规定物质是否存在瑕疵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一、融资租赁概念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二、租房子家电坏了,维修费该由谁来出如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列出房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户未故意造成家电损坏,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23
    380人看过
  •  出卖方以不存在的标的物订立合同,法律效果如何?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出卖人是否拥有标的物的处分权。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只有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有效的。因此,如果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所使用的标的物不存在,则该合同无效。由于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所使用的标的物不存在,因此该合同无效。原因在于出卖人并未拥有该标的物的处分权。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出 卖 人 无 权 处 分 合 同 有 效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1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合同具有从属性,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的效力、履行方式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同时,《民法典》第716条规定,债权人超
    2023-09-13
    62人看过
  • 存在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一、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怎么办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于有霸王条款的合同,若双方当事人签了字。根据法律规定,该霸王条款无效。二、霸王条款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
    2023-03-01
    420人看过
  • 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有效吗
    存在欺诈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什么样的欠条不成立欠条无效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欠条无效;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欠条无效;3、欠条中的内容违法,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欠条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6-21
    318人看过
  • 标的物非法合同有效吗
    标的物非法,该合同无效。因为标的不合法,则该合同的内容也不合法。所以,标的物非法,该合同无效。一、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
    2023-02-17
    64人看过
  • 抵押物不存在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力
    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一、转让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二、主合同没生效可不可以全额抵押其抵押权主合同未生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
    2023-06-21
    397人看过
  • 无效合同中存在管辖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有效。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合同主要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可以有效。因此,如果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管辖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等要件。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
    2023-07-28
    72人看过
  • 存在合同解除的前提是有效合同吗?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一定是有效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不代表必然有效。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解除的前提须是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已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一、两份合同签字就有效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终止合同的条款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
    2023-06-20
    217人看过
  • 存在恶意的合同无效吗?
    一、存在恶意的合同无效吗存在恶意的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从而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双方当事人以合法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从而掩盖自己的非法目的;4、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5、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我国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
    2023-12-17
    100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有效但合同不存在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如果主合同不存在,那么担保协议即是不存在的。担保就没有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担保人可不可以代签1、担保人一般不可以代签,代替担保人签字一般是无效担保,保证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2、如果是代签就肯定是无效的,除非到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进行正常的法律授权程序才可以。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有: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正在签订借款合同对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在一般情形下,借款合同无效,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2023-06-24
    165人看过
  • 合同中标的物不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则该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否成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
    2023-08-12
    122人看过
  • 标的物在合同中的定义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双方合同没有标的物的,一般会致使合同不生效,那么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双方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是什么1、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2)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3)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2023-07-08
    87人看过
  • 标的不存在的合同能否成立
    一、标的不存在的合同能否成立在探讨合同成立与否的问题时,标的物的存在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1.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且具体,以便双方能够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在合同的诸多要素中,标的物是不可或缺的。2.标的物,作为合同指向的对象,其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合同的履行可能性。因此,当合同中的标的物不存在时,该合同便失去了履行的基础,从而无法成立。3.《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标的”作为合同的必要元素被列在其中。这进一步强调了标的物在合同中的重要性。4.只有当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具体的标的物,并且该标的物确实存在时,合同才有可能成立。否则,缺乏标的物的合同将无法构成有效的合同关系。二、标的物的合同要件标的物作为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其具备的条件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1.标的物必须是确定的,即合同双方对标的物的具体描述和指向必须达成一致。这
    2024-07-13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不存在标的物时这个标的物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5
      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则该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
    • 抵押物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
    • 买卖合同标的物不存在时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4
      1、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2、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 以不存在的标的物作为出卖人的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5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订立合同无效,因为出卖人对该不存在的标的物没有处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
    • 仅存在的标的物,出卖人有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卖方以不存在标的物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卖方以不存在标的物签订的合同当然不无效。标的物所有权因标的物不存在而无法转让的,买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