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
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核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的查询方法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方法
可以补办,补办的方式如下:
1、到国土所去查档案,找到档案之后登报挂失,声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2、挂失到期后由国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积、填表、画图;这是国土所人干的活。)
3、有一张地籍法人身份证明,需村委会主任签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邻居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再就是等待国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审批,最后发证、这一切是不收费。
拥有土地使用证是对自己财产的一种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使用该土地会出现很多事情。如果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丢失,那么可以进行补办处理,在去之前最好给当地的土地局进行打电话咨询,这样准备可以更充分防止少拿证件材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
241人看过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
258人看过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
224人看过
-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457人看过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的注意事项
34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售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470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6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 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核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
-
农村集休土地使用证相关规定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7集休土地使用证说明的相关规定包括: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现场勘察,审核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后,进行数据审核,到现场勘察;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予以发证。
-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
-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相关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7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