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
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法庭辩论
139人看过
-
离婚案件在民诉法庭做被告辩论的内容
422人看过
-
民政局长出庭辩论离婚案
1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程序和顺序有何不同?
390人看过
-
离婚法庭上的辩论策略
266人看过
-
法庭辩论程序的演变
254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法庭辩论刑事诉讼的顺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31. 公诉人发言: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该事实查清后继续法庭辩论。 2.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发言。 3. 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自行辩护。 4. 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可以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为被告人辩护。 5. 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在法庭
-
民事诉讼案件的辩论顺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5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哪些顺序进行?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离婚案件离婚诉讼法庭辩论原告方如何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3辩论贯穿在民事诉讼程序的全部过程中,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特别是在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进行充分的辩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仍然可以进行辩论。在开庭审理阶段,辩论的形式主要是言论,但辩论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言词辩论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例如,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原告提出诉讼,被告则可以提出答辩状,在休庭期间,原告和被告可以用写信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进一步说
-
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5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