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的考虑,它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一般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受理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限期足额支付外,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还应当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根据第一组和第二组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恶意拖欠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和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但劳动者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5%经济补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受理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再次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0%-100%的补偿金,所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11人看过
-
遇到未足额发放工资应当认定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时应如何解决
97人看过
-
遇到未足额发放工资应当认定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时应如何解决
80人看过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解决方式
38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
399人看过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支付经济补偿
455人看过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
因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纠纷时效应从何时计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普通仲裁案件时效是1年。拖欠工资后,继续上班的,无仲裁时效限制。拖欠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以上是仲裁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效是2年。
-
如何理解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
-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理解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
-
拖欠劳动报酬未足额支付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解除合同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