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09:15:31 72 人看过

一、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2、受理: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办理:资格审查和资料审核后,回执一份通过的待遇审核表;

4、送达:窗口领取,地址:萍乡市社保局工伤科,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本辖区内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2.符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节选)

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3、《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节选)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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