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时公司获得拆迁款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1:43:50 444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公司获得拆迁款怎么处理?

公司获得拆迁款以后需要依法履行搬迁义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公司被拆迁怎么计算员工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获得拆迁款后拒不搬迁申请强拆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果在征收国有土地的过程中需要拆迁公司的经营场所或者厂房,在拆迁之前应当依法给公司支付补偿款,公司获得补偿款就意味着必须搬迁,如果公司对征地主管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有争议,公司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征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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