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农村大病救助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0: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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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乡镇复员军人、乡镇三级以上残疾军人、红军失散军人、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农村低保对象;
四、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对象有其他特殊困难。
民政医疗救助对象
民政部门救助的对象包括:
1、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划分
(1)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
(3)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
(4)有一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
2、按照公民群体划分
(1)儿童救助对象。
(2)老年人救助对象。
(3)残疾人救助对象。
(4)失业者救助对象。
(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
(7)其他救助对象。包括遭遇各种患难的人员和其他不幸者。申请求助的事,你可以去当地社区(乡镇)咨询,需要填写申请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第四条
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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