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涉外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仲裁庭根据其组成分为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两类。其中,合议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独任庭仅由一名仲裁员组成。选择合议庭还是独任庭由当事人约定。
1、仲裁庭的组成。
(1)合议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内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分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独任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作为独任仲裁员单独审理案件。
2、仲裁员的披露与回避。
(1)仲裁员的披露。仲裁员的披露是指仲裁员在被指定为某案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时,应当主动将自己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各种情况,主要是可能影响其在处理案件中的公正性与独立性的情况,向仲裁委员会及当事人公开。
(2)仲裁员的回避。
①回避的方式。回避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申请回避和仲裁员自行回避。
②提出回避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间很宽松,即一般应在第一次开庭之前提出,但如果回避事由的发生和得知是在第一次在开庭审理之后,则应当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之前提出。
③回避事由。涉外仲裁规则对此无明确规定,应适用《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④回避的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⑤回避的法律后果。涉外仲裁规则对此无明确规定。我国涉外仲裁实践中的做法是,仲裁委员会衣食住行作出回避决定前,仲裁员应继续履行其职责,也即关于仲裁员回避的请求并不必然发生中止仲裁程序的效力。
3、仲裁员的更换。
仲裁员因回避或由于死亡、除名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按照原选定或指定仲裁员的程序,重新选定或指定替代的仲裁员。
-
有关仲裁庭如何组成合议庭
72人看过
-
涉外仲裁案件中,如何选择最合适的仲裁庭?
324人看过
-
涉外仲裁开庭的笔录
67人看过
-
仲裁员的选定及仲裁庭的组成
255人看过
-
仲裁庭是怎样组成的?仲裁庭有哪儿种形式
212人看过
-
仲裁庭的组成程序为
113人看过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
什么是涉外?如何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XX、XX地区的争议,比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也属于涉外仲裁。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
-
关于仲裁仲裁庭的组成建议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仲裁庭的构成第三十条 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仲裁员设立仲裁庭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
-
怎样组成仲裁庭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6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
-
仲裁庭组成人员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5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
仲裁庭组成程序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组成程序: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后,应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加以确定,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既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也可以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