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的交付是什么意思以及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03 09:11:06 181 人看过

标的物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被第三人占有时,转让人要求第三人将标的物返还给受让人。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两种,标的物交付时间由合同签订双方协商确定。

一、标的物指示交付是什么意思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227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二、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标准之一。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此外,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标的物在出卖前已经被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标的物什么时间交付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当事人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必须交付标的物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可以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出卖人应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此外,出卖人还应按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如果标的物在出卖前已经被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时间。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必须交付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此外,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标的物在出卖前已经被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出卖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包装或者容器的使用说明;3. 标的物检验合格或者不
    2023-08-26
    451人看过
  • 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以及原因?
    一、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有: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4.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二、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有:1.动产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动产物权依其准据法,则该权利的变动原因一一物权的法律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也由动产物权的准据法解决。但关于行为能力,则不单独由动产物权的准据法解决。2.动产物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变动,一定期间的占有、遗失物的拾得、无主物的先占、埋藏物的发现等,均属法律行为以
    2023-05-29
    496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中标的物交付有什么意义
    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应为合同生效的要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提存是指当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履行期,但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提交到有关部门进行保存,债务人以提存的方式来消灭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023-08-16
    401人看过
  • 了解标的物交付的地点规定有哪些?
    交付标的物地点的规定有: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交付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房屋交付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
    2023-07-02
    108人看过
  •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吗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的风险责任亦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3-06-14
    73人看过
  • 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一、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有:1.价值瑕疵价值瑕疵多出现在作为艺术品的标的物的买卖中,如某幅国画发生水渍、虫咬,某件古瓷器产生裂纹等,均可导致标的物价值灭失或减少。2.效用瑕疵。标的物的效用包括通常效用和约定效用。通常效用是指按照标的物的性质一般应当具有的效用,例如电视机接收电视节目、冰箱制冷。标的物若不具有通常效用,就是存在瑕疵。约定效用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特定效用,如约定交付的电话机具有录音功能,若交付的电话机没有录音功能,而是具有一般的接打电话的功能,这具有电话机的通常效用,但不符合约定的特定效用,其交付是不适当的。3.保证品质瑕疵。出卖人对标的物品质的保证表现为其所提供的产品介绍、质量说明书等资料。买受人信赖这些材料,并据此确定价格、订立合同。如果交付的标的物没有出卖人保证的品质,出卖人就没有适当履行合同。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的意思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
    2022-06-17
    241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交付是什么意思?
    一、物权请求权交付是什么意思?所谓交付是指移转占有,即将自己占有的物直接移转与他人或以其他替代方式如移转所有权凭证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事实行为。但仅仅从占有转移的角度并不能完整地理解交付的意义,由于我国采取了债权基础行为事实行为的交付的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导致必须从债的合意与事实行为交付二者结合的角度来理解交付。对于不动产而言,同样存在交付的问题,但是,由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原则依据法律的强行性要求——登记而发生,所以,交付的法律意义在不动产中越发显得不重要了,而且由于不动产在物理空间上不能发生移动,所以,不动产的交付多表现为将不动产的钥匙或者其他象征管领的标识转让给他人。二、动产交付的类型动产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两种:(一)现实交付,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习受人,也就是说甲把东西当场交给乙。(二)观念交付,则非真正的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此为
    2022-10-14
    408人看过
  • 交付之后动产物权一定发生变动吗,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一、交付之后动产物权一定发生变动吗交付之后动产物权是否发生变动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具体如下:1.所有权:交付生效1.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质权:交付生效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3.抵押权:登记对抗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因此,以动产设定抵押时,与“交付”无关。无论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均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只是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有哪些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有: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
    2023-06-08
    294人看过
  • 买卖合同怎么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一、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货物的交付牵涉到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故货物的接收方及货物的运输方式之因素就不得不考虑在内。现实交付时,一般采取送货上门、自行提货、代办托运的运输方式。其中,送货上门以货物由购货方接收货物视为风险转移;自行提货以购货方将货物装车视为风险转移;代办托运以货物托交承运人视为风险转移。与此同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至购货方,除合同双方另行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二、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在买卖合同订立前,因其他正当合法理由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故双方签订合同的正式文本可以视为标的物的风险和所有权已经转移。简易交付可以简化程序,减少交易费用和风险。三、拟制交付拟制交付即以交付标的物的单证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出卖人只是将可以领取标的物的凭证交付买受人,而买受人则通过此凭证得以受领标的
    2023-06-09
    169人看过
  • 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九条【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当租赁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时,出租人可以如下进行处理: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
    2023-04-13
    252人看过
  • 延期交房后的赔付方式及标准
    逾期交房可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请求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工伤怎么赔付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给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2023-07-03
    375人看过
  • 质物及其交付的含义
    质物一般是各类动产,但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以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质权合同为要物合同,即质权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质押合同中对质押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质权人可以就质物的全部行使
    2023-06-08
    289人看过
  • 物权交付的多重形式
    1、现实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转移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直接占有是否终局性转移,须依一般社会观念定。2、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的受让人已经直接占有该动产,在让与人与受让人就转移动产所有权或设立动产质权达成合意时,即视为已经完成现实交付。受让人非法占有动产的,亦可简易交付。3、指示交付:指让与人的动产被他人直接占有期间,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转移动产所有权或设立动产质权,且合意对受让人移转让与人对动产直接占有的返还请求权(债权返还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占有回复请求权),以代替现实交付。什么是物权交付所谓交付,是指将标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转移,故有时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也就是通过交付这样一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显示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动产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
    2023-07-04
    94人看过
  • 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规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023-06-09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标的物有哪些交付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②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第140条)。 ③占有改定。
    • 2022年法律中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
    • 合同标的物主要的交付方式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7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②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第140条)。 ③占有改定。
    • 交付标的物的地点以及推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属于一事不再理。但你无需再次起诉,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类标的物同等市场价格的其他财产。
    • 交付标的物的多种法律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