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行政处罚案件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01:15 74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给予的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诉讼法第10条和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实行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生效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于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分性和行政处罚性双重职能,而且适用法律、法规广泛,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容易将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混淆。为了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笔者拟就检察机关如何在适用法律方面,判定行政处罚案件判决和裁定错误,谈谈个人的意见。

一、审查原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的有效性

确认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有效,是检察机关审查审判机关的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首要问题。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检察机关要判定审判机关确认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性是否正确,就必须把握上述四个条件。

(一)审查行政机关是否有处罚权,是否滥用处罚权或超越处罚权。行政机关并不都具有行政处罚权,只有一部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才具有行政处罚权。具体说,工商、税务、财政、公安、司法、技术监督、交通、审计、畜牧、农业、林业、城建、计生、卫生、国土、环保、档案、渔政、海关、物价等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无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行为无效,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或者超越自身的处罚权,其处罚行为无效。审判机关将上述无效处罚行为确认为有效,或者将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确认为无权者,或者将有效的处罚行为确认为无效,其判决都是错误的。

(二)审查被处罚者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有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处罚,必须具有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该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且不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条件。法定免除条件有:违法行为超过两年才被发现的;违法人员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综合违法性质、情节、动机、目的、后果,有无法定免除处罚条件等诸因素予以分析,作出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不清或者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事实的证据不充分,而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效。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的,其处罚行为也属无效。审判机关将上述无效处罚行为确认为有效,其判决是错误的。

(三)审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严格按法定程序*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法定程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三种。

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需要调查取证;二是处罚金额小或处罚的性质较轻;三是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当场填写、交付处罚决定书;四是必须有法定依据。缺少任何一个条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二是必须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才能确认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违法性质;三是处罚的依据、事实和理由,应当告之受处罚者;四是对受处罚者的陈述、申辩,执法人员不得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行政裁决案件对被告认定事实的审查
    原告(上诉人):岳某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平谷区某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张某案由:不服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基本案情岳某与张某发生林权争议,申请北京市平谷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解决双方的林权争议。镇政府受理后,根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出具证据。当事人不能出具证据的,不影响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依据有关证据认定争议事实”之规定,要求争议双方提供证据,争议双方提供了证人证言,镇政府对这些证人证言一一加以核实,发现岳某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能相互印证,而且与镇政府对这些证人的调查笔录记载的内容不一致,镇政府要求岳某提供树龄鉴定,但岳某书面拒绝。镇政府根据张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其向村委会调取的有关证明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的树木裁决归张某所有,岳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所作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审法院在诉讼期间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结论显示原告所主张的树
    2022-11-27
    278人看过
  • 浅谈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
    水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送达当事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一些办案人员因为当事人拒绝签收,为图省事,常采用邮寄送达方式,将处罚决定书一寄了事。其结果不仅影响办案质量,还可能导致处罚决定无法生效执行。为此,笔者就水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何种送达方式谈谈个人看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33条规定:水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宣告,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而按照《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的直接送达方式不能送达时,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办理,即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说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受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基层组织或
    2023-06-06
    383人看过
  • 浅谈县级财政决算审前调查的方法
    在开展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中,要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因此应加大审前调查的深度和力度,使审计方案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搞好县级财政决算审前调查,应做好以下几点。一、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了解县政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和实地调查等方法,收集县政府有关财税工作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摸清县级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和财政支出的主要范围。对财政收入需了解各税种收入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有无随意把下年收入列入本年收入,或者把本年收入转为下年收入的问题。了解税务部门是否按照税收征管法严格征收税款,有无扭曲、变通征管办法,低率预征、以缓代征、变相包税,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有无税收计划完成后不征或缓征的问题;有无混淆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问题。了解税务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税款。有无将规费
    2023-06-07
    203人看过
  • 浅谈刑法罚金刑的适用
    修订的刑法为了更好地惩治经济犯罪和贪利性质的犯罪,对罚金刑作了进一步修改。主要是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除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三章之外的其他七章犯罪均规定了罚金刑。罚金刑的条文由1979年刑法仅涉及20个条,进而增加到140条。而且,明确了罚金刑的种类,罚金刑的运用由原来的选择性法定刑或独立适用罚金刑,改为与其它主刑并加适用。还进一步强化了罚金刑的执行措施及缴纳方式。修订的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有助于罚金刑的正确适用和顺利执行。一、罚金的定义。要正确适用罚金刑,首先要了解罚金的定义和内涵。什么是罚金,笔者认为,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
    2023-06-11
    154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错误
    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
    2023-07-06
    138人看过
  • 浅谈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特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虽然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人也为行政机关,但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权的享有者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人民法院。2、执行根据应该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进入行政诉讼,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执行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定确定的权利人。被执行人只能是公民、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孙浩
    2023-06-06
    461人看过
  • 浅谈行政相对人的确认与判定
    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在税收征管关系中,税务机关是行政主体,而纳税人就是行政相对人;在工商管理关系中,工商机关就是行政主体,而作为工商管理对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就是行政相对人。在美国行政法理论中有“私方当事人”的说法,而在有关德国的行政法理论中有“相对人”的概念。在我国,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学理论中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不是行政法律规范中的专门法律术语。但如同需要行政主体概念以明确其行政职能主体身份和地位一样,也需要行政相对人概念以明确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行政职权、职责和行政职务身份的一方当事人;2、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之间具有特定行政法律关系的人,即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行为所针对的人;3、行政相对人是行政管
    2023-06-06
    248人看过
  • 再审判决错误的案件如何处理
    一、再审判决错误的案件如何处理再审判决错误的案件的处理方法是:1.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则上级法院来重新审理和判决。2.如果是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三、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向法院申请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6个月期限的限制。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
    2023-09-13
    132人看过
  • 行政裁决案件中对行政机关事实认定的审查标准
    原告(上诉人):岳某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平谷区某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张某案由:不服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基本案情岳某与张某发生林权争议,申请北京市平谷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解决双方的林权争议。镇政府受理后,根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出具证据。当事人不能出具证据的,不影响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依据有关证据认定争议事实”之规定,要求争议双方提供证据,争议双方提供了证人证言,镇政府对这些证人证言一一加以核实,发现岳某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能相互印证,而且与镇政府对这些证人的调查笔录记载的内容不一致,镇政府要求岳某提供树龄鉴定,但岳某书面拒绝。镇政府根据张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其向村委会调取的有关证明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的树木裁决归张某所有,岳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所作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一审法院在诉讼期间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结论显示原告所主张的树
    2022-10-27
    81人看过
  • 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能否撤销
    一,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能否撤销法院只能做出仲裁适用法律无效的决定。并不能撤销仲裁裁决,修改适用法律由做出仲裁的机关,重新作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7条明确规定了终局裁决的情形(详见法条),我国对社会保险的种类、费率、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因社会保险的种类、费率、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肯定为终局裁决。但你所遇到的问题是,单位没有给你交纳保险金,这是否在“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之列是有争议的,不交纳保险金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劳动标准执行问题,那么若你和单位之间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的话,你单位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撤销该裁决是可以的。若该裁决被中院撤销,你也不用太担心,你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条: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
    2023-06-26
    245人看过
  • 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会改判吗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案件,并且对案件进行审理,而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要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并且适用的法律要准确。如果一审的判决结果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的,并且有证据证明适用法律是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件适用法律错误的,是会进行改判的。所以如果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当事人要收集原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方面的证据,只有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才会进行改判的,证据是法院改判最重要的依据,当事人收集证据时要全面,如果收集有困难的,最好委托律师或者向法院申请收集相关的证据。法院审判时适用法律有错误是改判的重要情形之一,但当事人有举证的责任,只有提供充分、真实的证据,二审法院才会对一错误判决进行改判。
    2023-06-14
    64人看过
  • 怎样解决错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错误由上级责令纠正。《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错误的行政处罚如何申诉行政处罚错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
    2023-08-02
    321人看过
  • 浅谈因行政复议而启动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规范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由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而涉及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的事情时常遇到,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如何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其它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地做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处理,对完成整个行政复议活动至关重要。现结合具体的行政复议办理实践,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请行政复议专家指正。一、对抽象行政行为依法审查的范围确定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叫行政性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可纳入申请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1、对国务院部门规定的确定从主体上看,应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以及上述部门中内设的有关司局机构。从形式上看,包括除部门规章以外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都可纳入申请审查的范围。部门规章属立法的一种形式,
    2023-06-06
    108人看过
  • 行政机关适用错误法律作出行政处罚,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行政机关适用错误法律作出行政处罚,要承担什么责任自行或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撤销决定,因此造成管理相对人损失的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可向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的行政执法人员追偿,并给根据情况给予批评、通报、记过等行政处分。二、行政机要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还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既不仅要符合实体法,还要符合程序法。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合法、公正地实施处罚的有效保障。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除对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外,其余行政处罚,必须适用一般程序。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无论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
    2023-12-1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行政处罚决定的错误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于如何纠错,《行政处罚法》没有具体规定。从执法实践来看,应考虑以下六个方面: 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 如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应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重新履行行政处罚通
    • 对一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适用法律错误,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首先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是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那么就等一审重新组成合议庭成员开庭审理。如果一审是生效了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那么发回重审也是一样重新组成合议庭成员开庭审理。
    • 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判决书错误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9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行政处罚象应当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有关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 对于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二审法院可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3
      发回重审一定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意思是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以前的审判程序或结论不正确。如果不撤销原判,就无法重新审理。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撤销原判(d)依法定程序取消原
    • 行政诉讼中, 判决, 裁定, 裁定书, 适用法律的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只要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足以推翻原判决;[2](二)有新的证据;(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