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主线。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是人民法院对优良司法传统的继承,也是新时代背景下人民司法如何保持本色的根本性目标追求。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孜孜追求的核心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民司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意见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相融
注重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相融合是意见的一大亮点。
胡云腾介绍说,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注重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和期待,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广大法官要不断加强对社会生活的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各类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与规则习惯,善于总结和运用人民群众公认的常识与经验。
意见用列举方式说明了当事人哪些权利应切实保障,包括依法自由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等。这样规定,一方面提示人民群众注意维护这些权利,另一方面也警示法官不要侵犯这些权利。胡云腾解释说。
庭审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场所、彰显司法公正的重要阵地和展现法官职业风采的重要舞台。意见非常关注强化庭审质量,将提高开庭质量作为保证审判质量的重点环节,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
冤假错案是司法公信的大敌。胡云腾特别强调,意见要求探索建立科学公正的错案评价体系,健全错案的分析问责机制,力图通过全面建立健全防范错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据透露,最高法已组织专人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意见,目前正在修改论证阶段,近期即将发布。
推动建立法官任职退出制
目前,司法公信力不高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意见在司法公开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措施,最核心的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化建设。胡云腾说。
记者了解到,意见要求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一方面稳妥有序推进司法公开,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平台,在坚持继续推动12368电话热线,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措施的同时,强调高度重视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意见重点强调从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作用方面加强司法民主。根据审判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两年至三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高度重视发挥律师作用,切实保障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
意见明确以加强队伍建设促公信。胡云腾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稳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各类人员职级比例和职数编制。逐步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完善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推动建立法官任职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适时调离审判岗位并免去法官职务。
合议庭审委会改革须深化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司法改革总体要求。在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加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胡云腾说,司法改革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包括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等。
据了解,意见要求逐步改变主要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管辖以及主要以行政区划确定案件地域管辖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制度。
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也是其中一方面内容。胡云腾介绍,意见提出要深化合议庭改革,建立健全合议庭绩效考评制度;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的构成,明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职责,改进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建立审判委员会决议督办机制;深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改革,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加强对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审判管理权滥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深入推进执行制度机制改革,大力创新执行新模式和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各种手段制裁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行为。
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改革也被写入意见。意见要求,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强化人民法庭基本职能,加强人民法庭人员配置,适度扩大人民法庭案件管辖范围。
-
最高检刑事执检厅出台14项举措防纠冤假错案
455人看过
-
河南出台十项措施防冤假错案
224人看过
-
最高法:研讨冤假错案的防范与救济
202人看过
-
最高检:启动冤假错案检察官问责机制
231人看过
-
防刑事冤假错案死刑命案必看现场
49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内容是什么
119人看过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
法院制造冤假错案怎么告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哪些情形致冤假错案要追究法官的责任 《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
-
最高:发挥二审“把关”作用防冤错案发生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公斤以上数量太大了,一般五十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了。会不会改判死缓要看有没有一些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348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
-
违法制造冤假错案维权时限!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要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没有时间限制。《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
在我国冤假错案国家赔偿最高额多少?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7按照《国家赔偿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也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最高5倍)赔偿误工费。致使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支付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受害人扶养的无劳动能力者,应支付生活费。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
-
冤假错案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冤假错案的,就需要对被害人进行国家赔偿,而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后,可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