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30:46 447 人看过

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指法律直接规定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就要件事实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对方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时将承担败诉的后果。这实际上是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重新进行了分配。设定举证责任倒置,能最大限度地发现客观事实,使法院的裁判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且有利于保护弱者的利益,维护法律正义。

对于那些举证特别困难,难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来说,倒置举证责任,也就意味着改变胜诉与败诉的结果,对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了八种具体情况,但这八项内容并不全部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属于妨碍权利产生的事实,主张这一事实的人就应对该事实加以证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加害人想要免责应对阻碍权利发生的事实即受害人存在过错负举证责任。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否认受害人权利主张的生产者就其主张的阻碍受害人权利发生的要件事实即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因此,这些都不属于举证责任的倒置。

专利侵权诉讼中,本应由权利人对侵权人生产该产品的制造方法与其相同的事实加以证明,但考虑到证明的难易分配给对方,属于典型的举证责任倒置。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免责事由属于妨碍权利产生的事实,原本就是由加害人来加以证明,故不属举证责任的倒置,而关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应由受害人来证明,但考虑到证明的难易和对环境以及权利人保护的倾斜,将该事实的证明责任倒置给了加害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所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亦明显属于举证责任的倒置。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诉讼中,当多数人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权益的危险行为,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又无法判明究竟谁是加害人时,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学理上和审判中均采取由行为人对其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作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做法。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掌握原始的证据资料,具备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患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承担,即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规则是怎么样的?
    一、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规则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
    2023-04-29
    70人看过
  • 中国的刑事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一)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新刑诉法(下为新法)第49条明确在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这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一贯做法。在公诉案件普通程序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学界一般不持异议,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的审判程序,例如要求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新增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和特别程序。结合第49条的基本精神,我们应对“公诉案件”做扩大化解释。第一,在简易程序中,由于新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因此,公诉人在简易程序中承担的不仅仅是法律监督职能,而是扮演支持公诉和监督诉讼的双重角色,新法第49条当然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新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该条与第49条的立法精神一致,在实体性事项审理程序和程序性事项审
    2023-03-07
    2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
    1、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主张的人就承担相应主张的举证责任。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如原告提出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需要拿出证明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据,如果不能拿出证据的,或者是拿出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提出的主张的,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即主张、诉求等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相对的,被告就原告的主张提出反驳、被告否认某些事项的,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拿出证据证明否认、反驳是成立的,否则也将承担不利后果,即法院支持原告主张,被告败诉。2、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正常情况下应是上述规则举证,但是,有一些侵权诉讼较为特殊,如果对于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来说,对侵权人的具体侵权方法、侵权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举证是存在困难的和不公平的,而对方当事人由于在身份上或是其他方面具有承担举证责任的,依法应由对方当
    2023-03-21
    350人看过
  • 什么叫做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地位平等的,他们都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在收集证据、调查证据、提供证据等方面,双方当事人面临着同样的机遇。因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或者有的案件,原告和被告承担相等的举证责任。民事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或称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②结果又称举证责任。行为责任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避免承担败诉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移动,它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在实践中,一般是原告先提供证据,随后被告提供证据,再接着原告举证,再接着被告举证,依次循环下去,直至双方无证可举为止。证明责任是指法庭辩论结束后,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任何一方都未能说服法官时应判谁败诉的问题。在古罗马时代,举证责任有两条分配原
    2023-06-06
    1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被告负举证责任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理由:原告难以了解行政管理行为的具体依据和有关的专业知识;被告举证能力强,体现负担公平原则;无论行政相对人能否提供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在行政诉讼中的体现就是行政主体必须为其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2、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
    2023-02-16
    142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有否认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相反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否认的一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规定》弥补了以前立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在第四条中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
    2023-04-25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特殊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这样进行分配: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特殊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这样进行分配: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特殊侵权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这样进行分配: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6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举证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9
      (1)一般规则:规则主要采用法律要件。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按照现行成文法规分配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