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中的其他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44:02 210 人看过

公司清算中的其他法律问题等一系列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的免费解答。

【清算程序规定】公司清算中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清算中公司的地位

从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来看,公司经宣告解散后,其法人人格于解散后,清算完结前仍然存在。但是,这时公司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便于清算。其权利能力相应的只存在于清算的范围的之内,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而公司清算中超越其清算范围而从事的其他活动,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清算组是清算中公司的代表人和业务执行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清算中的公司。

(二)股东提起的公司解散之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出台对与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做了明确的规定,首先,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同时申请公司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清算请求不予受理;其次,明确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以第三人或者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最后,明确了在公司出现应当清算的事由后,若债权人没有提起清算之诉,股东提起清算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公司未清算或清算瑕疵的责任承担

实践中,有很多公司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不进行清算,甚至希望利用逃避清算来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对公司不清算和清算瑕疵的责任承担做了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清算】公司解散清算实践中的八个关键问题分析
    (1)公司僵局的形成公司解散时仍会出现股东和董事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僵局。这种僵局可能是由于清算组成员的意见分歧和清算计划的拖延造成的。救济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下,清算僵局是无法解决的。在我国的强制清算制度中,由于司法机关指定清算组,通常从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选择清算组。本案中,清算组由法人或自然人组成,不会有分歧,而且清算方案是由人民法院通过公权力确认的,因此不易拖延太久。但是,由公司自行清算、股东和债务人共同身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和由若干自然人组成的股份公司清算组,容易出现僵局,这种僵局是公司清算中一个非常容易克服的障碍,僵局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顺利进行,法律目的与交易的顺利进行(2)公司清算僵局的解决(1)公司清算僵局的法律规定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过度清算,一种是自清算转为强制清算,“故意
    2023-05-07
    476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规定包括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以及按顺序清偿债务。在公司破产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破产清算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公司破产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其次,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清偿需按顺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
    2023-11-10
    439人看过
  • 清算过程中公司股东的其他过错如何判定?
    若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公司被撤销或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等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负有哪些义务和责任《公司法》第190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
    2023-07-06
    249人看过
  • 公司普通清算程序中清算人权责问题研究
    【摘要】是依法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必要程序,同时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方式。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现行《公司法》关于在公司普通清算程序中,清算人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监督机制问题的规定不够完善,从而经常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对公司普通清算程序中清算人权利义务以及权利限制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清算人权利义务债权人利益清算监督【正文】一、关于公司清算的概念及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该法律条
    2023-06-09
    28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程序】公司强制清算的若干问题之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业务,清理公司财产,清收债权和清偿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行为和程序。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方可终止,但在实践中,公司解散后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清算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诉诸法院请求司法强制清算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法院强制清算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法院在审理中认识不一,面临各种实体和程序问题,笔者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一、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性质依各国通例,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对于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具体分类则有所不同。依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划分,公司清算可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任意清算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进行的清算,一般权适用于无限公司或者两合公司;法定清算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的清算,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法定清算进一步划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按照一般
    2023-05-03
    327人看过
  • 法律是怎么去规定公司解散与清算问题的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一、股东失踪如何解散一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若无法通过公司股东表决解散公司,可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的案件,通过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再进入公司清算,公司股东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强制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
    2023-03-06
    207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提示: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通知
    公司清算的公告期限如下: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的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4、清算组核实债权后,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核实结果;5、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债权申报期限、清算组成、通讯地址等应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
    2023-07-16
    431人看过
  • 【清算】浅析公司解散清算实务中八大焦点问题
    (一)公司僵局的形成公司经营期间出现的股东董事僵局在公司解散期间仍然会出现,这种僵局可能因为清算组成员的意见分歧、清算方案迟迟不能通过等情况进行不下去,救济是个棘手问题。我国现行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下,未规定清算僵局的处理方式,在我国强制清算制度中,由于司法机关指定清算组,一般情况下,从破产管理人名录中抽取,此种情况下,清算组由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主体组成,不会产生分歧,而且清算方案由人民法院通过公权力加以确认,不易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而在我国由公司自行清算状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股东及义务人身份的清算组,及股份公司确定多名自然人组成清算组成员的情况下,则易出现僵局。所以,这种公司清算僵局是公司清算中极易出现且不能逾越的障碍,清算僵局的解决途径直接关系到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顺利进行、法律目的和交易顺利进行。(二)公司清算僵局的解决途径1、法律规定现状对于这种僵局状态,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
    2023-06-13
    196人看过
  • 外资公司清算外资企业解散清算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是指因不能继续存在而终止经营活动。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原因的性质,主要有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自行解散,又称自愿解散和正常解散,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者意愿解散。强制解散,又称特别解散,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因法律规定、行政命令或者司法决定解散[1]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是指最终清算的程序,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种原因解散时,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算和处理,企业内外法律关系的终止。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破产清算,另一种是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法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一般清算,是指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是指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无力自行组织清算组或者依照一般清算的规定,清算遇到严重障碍,依法被责令关闭时进行的清算,外商对华投资逐年增
    2023-05-07
    147人看过
  • 二手房中介公司的法律问题
    二手房中介公司的法律问题讲解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中介公司在市场中发挥很大经济效益,成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信息服务行业,下面我们浅谈房产中介行业运营中的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下几方面:一、房产中介公司是依据《民法典》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条款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不单单是简单地商业服务,还要注意在商业服务中的法律问题,以免将来给自己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交易过程前首先要审查双方的身份是否是本人,另外要审查卖方是否是对房子具有所有权,如果是代理人的需要看有没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跳单,所谓跳单,又称逃佣、跳佣,是指买方或卖方通过委托中介公司找到自己合适的房子或出价合适的买家,撇开中介,或者通过其他中介成交,目的是为少交佣金或不交佣
    2023-06-13
    157人看过
  • 公司清算流程问题解析
    一、公司清算的启动公司清算启动的原因是公司的解散,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践中公司解散并需要启动清算程序的原因和事项主要是以下七种:1、投资一方或者多方未履行企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或者陷入公司僵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此种情况如公司股东对解散公司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司法机关、批准机关强制进入清算。例如《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企业经营期满,投资各方无意继续经营;公司经营期满,非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司法》对经营期限并没有规定,但是其他法律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情况的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应作不同的约定。有
    2023-06-09
    423人看过
  • 公司清算费用的优先权问题
    依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公司清算费用在公司清算程序中有优先支付的效力。但清算费用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尚未支付完毕时,清算费用的承担问题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笔者认为,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前的必经程序,清算费用具有法定的优先权,应参照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支付,理由是:清算组在清算程序中从事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等工作,大大减轻了后来进入破产程序的工作量,其工作是有利于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权人的利益的。因此,清算费用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得到的优先地位,不应因程序的转换而丧失,可与破产费用共同享有优先支付的权利。
    2023-06-09
    192人看过
  • 解散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时,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公司可以转让相应股份,取得的款项列入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一、公司解散怎样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
    2023-02-14
    354人看过
  • 公司在清算期间,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
    无效。公司注销了,公司的法人资格就会消灭,公司租赁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就终止。公司在注销前要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也要处理,要么解除,要么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给其他主体。如果没做任何处理,鉴于公司已注销,也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但公司一方的清算主体要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分公司注销后原合同还有效吗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注销,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义务由公司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
    2023-07-11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借条中的其他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22
      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 关于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然后再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一次。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约定清楚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出借人可以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两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
    • 解散公司清算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
      1、关于公司解散问题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
    • 公司注销后的清算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
      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指定清算中由人民法院依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以其资产偿还所有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进行注销登记,而后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 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9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其他。
    • 清算组的法律责任及其其他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1、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其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