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如何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2:03:24 164 人看过

一方面,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有行政处罚权是确定管理管辖权的前提,凡是不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事项,行政机关无权管辖,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都要移交司法机关管辖;而另一方面,管辖权是行政处罚权的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权只能通过管辖权来行使和体现。因此,凡是确定了对某些行政违法行为某行政机关或者被授权、委托的组织有管辖权,这个行政机关或者被受权、委托的组织对该行政违法行为应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也有义务实施行政处罚。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违法活动不依法处罚,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机关行政权的一部分,其实施主体首先应具备主体资格,看一个机关或者组织对一个行政违法行为是否有实施行政处罚权的主体资格,从广义上讲应注重考查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是法、法规授权或是由行政机关委托找一些组织。第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的。如果超越了其具体的管辖权限实施的行政处罚无效。关于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有行政处罚的征机关或者帅法律、法规授权或是由行政机关委托的一些组织的问题。行政处罚管辖是与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则相关联的一个问题,它具体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和分工。行为一旦违法应受行政处罚,从国家来说,首先而临的就是哪个机关或者组织有权对其实施处罚,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能否尽职尽责行使权力,既不相互推诿,又不彼此相争,而且还关系到国家是否及时、有效、准确地追究违法行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因此,行政处罚管辖在整人行政处罚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规范行政处罚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在我国,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的一项生要手项,处罚管辖权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政权的分配息息相关。它起源于行政权,受权政权一般规则支配,不属于行政权范围内的事项,如对犯罪的制裁、对民事违法行为的处理,不应成行政处罚管辖权的范围。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又是某些行政权的进一步落实和具体化。但是,处罚管辖权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任何行政权的主体也不定都要有处罚管辖权。从行政管理科学来说,一国的各种行政权相对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管理权与处罚管辖权都应相对分离,不管实践中会遇到多大困难,但总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实践中,哪种按部门划分领域、按管理权限确定处罚管辖权的观点和做法应予改变。

一般来说,处罚管辖权的确立含有处罚主体资格的认可意思,但确立处罚管辖并不是确立处罚主体的资格,而是确立含有处罚主体在实施处罚过程中的权限与责任,即管辖权一经确立,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对其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就要恪尽职守认真处理。不得以种种理由争抢他人管辖权内的处罚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权是如何管辖的?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怎么鉴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管辖权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目前,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管辖原则的特殊规定主要有:
    2023-03-17
    1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管辖地
    行政处罚的管辖地可按地域和级别来确定:一般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是管辖地,而该地的行政机关为管辖机关;但是该行政机关一般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一、行政复议机关是如何确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房屋确权了,镇政府可强拆吗房屋已经确权,镇政府不可以强拆只有存在下列情况,政府可以强拆房屋:(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
    2023-03-19
    4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权是如何管辖的
    行政处罚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即属地管辖。一、城管执法属于哪部法律城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二、处罚和处分哪个更严重?1、针对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一般为外部人员。2、决定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
    2023-04-03
    3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权如何划分
    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划分如下: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适用: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一般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行政
    2023-02-22
    381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处罚管辖权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管辖。一、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
    2023-04-01
    1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权如何确定?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这样确定的:地域上的管辖一般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级别上的管辖则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一、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具体而言,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对于刑事案件,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两者在地区管辖中的地位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以犯罪地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辅助性原则。二、镇政府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吗镇政府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管
    2023-04-02
    34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如何处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2-24
      第十八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第十九条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病员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产妇死亡留有活婴的,由其家
    • 医疗事故能行政处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广大医务人员要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医疗事故能行政处罚吗这件事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对医疗事故医生的行政责任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三种行为是“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此处的医疗责任事故即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指的医疗事故。首先,在医疗事故中,对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行政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
    • 医疗事故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上诉案件由该基层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标的较大的或有其他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