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一、赠与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
3、赠与财产的数量。
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
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
7、需要办理赠与的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
8、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当事人可以对撤销权进行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9、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赠与人实际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如手机、现金等动产实际交付,房屋等不动产已实际办理过户手续的,赠与人不可以反悔,即便赠与人反悔,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赠与财产。如果赠与人采取非法措施拿回赠与财物的,必要时可以先报警处理,再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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