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制度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57:37 323 人看过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

1、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并非其他亲属。

2、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并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无论继承发生与否,都将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这其中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二是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先辈或旁系血亲是不能参加代位继承的。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缩小了、同时也明确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4、代位继承中代位人所继承的财产范围是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如果代位人并非一人,那么应该几个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位继承相关文章
  • 代位继承概述:关于遗产继承制度的一个新概念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
    2023-07-17
    479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的;(2)携带爆炸装置的;(3)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4)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行为人非法携带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
    2023-03-02
    375人看过
  • 代位继承制度:比较其特点与影响
    代位继承制度的比较是:1、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的唯一原因;2、被代位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丧失继承权,可引起代位继承。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和台湾省属于这一类型;3、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丧失继承权,抛弃继承权,均发生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代位继承制度具有什么意义代位继承制度不仅体现了法的继承性,也体现了公平和养老育幼的两大基本原则。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制度,则使得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或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的情况下享有对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11
    87人看过
  • 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而孙子女、外孙子女则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然而,作为一种平衡措施,我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代位继承制度,则赋予了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或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的情况下,享有对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由于代位而取得法定继承权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实质上成为了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种法定继承权是依据是什么呢?思索这个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代位继承制度的实质。在理论上,对这个问题曾有过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代位人的继承权来源于被代位人的继承权;与之大相径庭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代位人的继承权并不是来源于被代位人的继承权(被代位人根本就不享有继承权),而是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前一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而倾向赞同后一种观点。首先,从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法律特征来看,被代位人
    2023-06-14
    442人看过
  • 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含义
    一、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含义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含义如下:1.继承人的含义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继承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被继承人的含义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三、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继
    2023-04-25
    75人看过
  • 继承制度中的哪些是转继承制度
    转继承制度一般指的是,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在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的法律制度。一、孙子如何继承房产孙子不是继承祖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想要让孙子继承祖父母留下的房产,最好的方式是适用遗赠。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从而根据遗嘱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取得祖父母的房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遗产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2023-06-19
    267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限制性问题
    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以下限制:1、享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可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此时被代位继承人客观上不能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行使其继承权;3、代位继承只能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上;5、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老人遗产孙子是否有份代位继承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老人死亡,那么孙子女可以作为父亲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老人去世,孙子孙女是否有老人遗产继承权。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之行继承。无遗嘱
    2023-07-03
    314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的意义是哪些
    代位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
    2023-02-24
    167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关系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等。一、儿子已去世孙女有没有继承权儿子已去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有两种情况:1、老人没有立遗嘱,儿子已去世孙女有代位继承权;2、老人有立遗嘱,则按照遗嘱来定。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二、民法代位继承有年龄限制吗代位继承没有规定年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代位继承,没有年龄限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
    2023-04-02
    32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含义是什么以及规定是什么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民法典中行使代位权的有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为: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4.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为性,必须是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
    2023-06-23
    387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含义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就必须要承担举证责任,首先,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债务人
    2023-08-17
    424人看过
  • 股东派生制度的含义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亦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代为诉讼制度或者衍生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不能或者怠于起诉时,公司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向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看,股东既是初始委托人,是公司所有权力的初始源泉,又是终极风险的承担者,所以,股份公司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模式下,董事、经理、监事等人员在公司治理中掌握着比较大的权力。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很有必要保障股东的权利,以防止其他人对权力的滥用。而股东派生诉讼则是保护股东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该项制度具体表现为《公司法》的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2023-06-05
    96人看过
  • 二审终审制度的含义
    根据二审终审制度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只有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因此,中国的二审制度也被称为“四级二审制度”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结案前一般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检察机关不得抗诉。当然,二审终审制度有其适用范围和法律例外。如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非死刑一审判决,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的,该判决在超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后发生法律效力,不会通过高等法院的二审程序。又如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公告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检察机关不得抗
    2023-05-07
    79人看过
  • 转继承、代位继承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一、转继承是什么?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却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关于转继承是什么可以简单举例如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亲死亡后,母亲和子女一同参与遗产的分配,但在遗产分割前,大儿子又死亡,此时,大儿子的合法继承人转受大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与其他遗产继承人一并参与遗产的分割;同时,大儿子的合法继承人还可以继承大儿子留下的遗产。构成转继承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财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时候;2)死亡的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取得权利。转继承人直接参与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其一般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二、代位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需要满足: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2023-02-25
    21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多>

    #代位继承
    相关咨询
    • 代位继承制度怎么完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1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制度完善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祖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 法律对代位继承制度的解释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4
      一、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二、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有哪些含义以及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继承的额度是多少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经继承人协商的,可以不均等。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