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关系以及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43:30 231 人看过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关系

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关系为,二者都属于债权的保全方式,都是为了实现和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都是向法院提出申请;都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权利的行使范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的,两者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与债权关系是如何的
    一、代位权与债权关系是如何的代位权与债权关系: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只有债权存在,债权人才可以行使其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该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2023-10-31
    56人看过
  • 债务人与代位权债务人具有怎样的关系
    次债务人和债务人在代位权中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次债务人需要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与该义务相关的从义务;而债务人依法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和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的特点如下: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代位权的成
    2023-03-30
    169人看过
  • 担保权依据是什么,债权人又可以代位位权吗
    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力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代位请求权是
    2023-03-02
    319人看过
  • 代位权在哪些债权关系中可以行使
    一、代位权在哪些债权关系中可以行使代位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一般是由次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协议有约定借款发生地为履行地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2023-09-24
    272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一、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要先确认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确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经确认后,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2023-04-18
    127人看过
  • 股东代位诉讼与债的保全之代位权诉讼的关系
    所谓债的保全之代位权诉讼(以下简称代位权诉讼),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请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诉讼。从两者的概念来看,股东代位诉讼与代位权诉讼都属于派生诉讼,即代位诉讼,详言之,两者都是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原本不应由其享有诉权的诉讼。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股东代位诉讼中的代位与代位权诉讼中代位的内涵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两者在发生条件、法律效果等方面还是存有巨大的差别的。具体表现在:其一,就发生条件而言,股东代位诉讼是在公司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的情况下始为发生,而代位权诉讼,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务,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方可成立。其二,就法律效果而言,股东代位诉讼的发生缘由是作为公司的受害人怠于追究侵权责
    2023-06-05
    109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什么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以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
    2023-03-29
    467人看过
  • 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一、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私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权。例如私人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就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
    2023-04-18
    53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物上代位有什么关系?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物上代位权与物上代位性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权利,而后者则是在权利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法律性质。取得物上代位权需要通过委付,且要具备一定条件,物上代位性则是随债权产生。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债务人不收到期外债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行使。【法律解读】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权人和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都存在合法有效且已到期的债权债务关系;2、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事实。这里的“怠于行使”是指
    2023-07-10
    175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五项法律要件的要求:首先,债权人需与债务人之间建立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需对第三方享有已届清偿期的债权,并且该等债权不得为债务人专属所有;再者,债务人有消极懈怠行使自身权利之情形,即当债务人拥有并应积极行使的权利时却拒绝执行;此外,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最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应超出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除此之外,合同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须符合以下四种法定事由:1.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显失公允的合同;3.基于欺诈(但未损害国家利益)而签订的合同;4.受到胁迫(同样未损害国家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2024-07-16
    319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权和代位权
    代位权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撤销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法定其他条件。一、法律保全合同里的债权怎么约定法律规定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代位权发生的条件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是: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限;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
    2023-04-02
    140人看过
  • 债权保全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保全代位权指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什么叫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
    2023-02-28
    94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权,什么是撤销权
    代位权的概念是: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因此侵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享有代位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的概念是: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处分财产等方式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一、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代位取得吗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代位取得。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要件主要包括哪些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1、债权
    2023-03-09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与代位权可以同时行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全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首先,债的保全,是法律为保障债务人以其一般财产担保债的履行的制度。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按照债的法律效力,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履行其债务。 因此,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是债的一般担保措施,即称为债的保全。因为债权人的这两项权利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以外的人所及的一种法律的效力,所以又被称为债的对外效力。
    • 代位权诉讼可以保全债权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1
      如果能证明口头协议有效,百分之24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保障的,如果想获得这笔债务的清偿,即想对公司行使代位权要另行起诉,同时由于代位权诉讼被告是次债务人,所以要去当地法院起诉,不存在此法院去外地执行的问题。需要注意的,只能在第一债务范围内起诉,即65加利息,并且,要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不要急,细节问题很重要,文字表述有限,方便的话可以直接来电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 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也可以撤销权与债权主张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撤销权能和债权一起主张。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来实现其债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