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起诉时效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7 03:24:56 250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纠纷起诉时效有何规定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

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三、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

建筑工程纠纷,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1.协商。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如果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

2.调解。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掌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容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

3.仲裁。如果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

4.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建筑纠纷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到建筑工程施工地所在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工程建筑纠纷如何处理安装塔吊的工作人员因喝酒从高空掉落死亡,对方家属要求索赔70万。事情是这样的,刚接啦
    2023-08-13
    427人看过
  • 建筑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的合同效力纠纷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租赁合同中延期交付租金和拒绝交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的寄存物丢失争议,诉讼时效是一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应当知道,或者已经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2023-06-26
    490人看过
  • 关于建筑纠纷工程量鉴定的规定
    1、鉴定依据的标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2、不予鉴定的情形: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3、约定审计报告作为依据: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请求依据审计报告、评审结论结算工程价款的,予以支持。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法查明双方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一方主张参照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可予支持。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2023-03-16
    1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财产权属起纠纷
    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因认为法院判决存在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的错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抗诉。2004年5月22日,白某与郭某签订养殖场建筑合同,该合同约定,白某负责包工包料、图纸设计、验收及消防设备,总定价13.8万元。双方约定:基础完工后,郭某支付30%款项;主体圈梁完工后,再付30%款项;封顶后,付20%款项;其余部分验收后扣除4%(保修费)后一次性付清。合同订立后,白某组织施工期间,郭某给付其建筑工程款6.5万元。工程基础完工后,2004年7月,白某又与翟某签订建筑工程协议,将工程转包给翟某,约定基础以上总面积600平方米,总工程款27000元。翟某进入场地施工后,因白某既未垫支资金,又无经营能力,经与白某、郭某三方协商,施工过程中由郭某直接支付翟某建筑队工人工资。此后,郭某自行购买了建筑所需原材料,并
    2023-06-07
    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的特点,如何申请建筑工程纠纷仲裁
    一、建筑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二、建筑工程纠纷申请仲裁1、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
    2023-02-09
    242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多长时间起诉有效
    一、工程款纠纷多长时间起诉有效工程款纠纷三年内时间起诉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工程款纠纷的表现方式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5.质保金纠纷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7.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三
    2023-04-30
    97人看过
  • 建筑纠纷地能起诉吗
    一、建筑纠纷地能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
    2023-04-23
    193人看过
  • 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一、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如何起诉多人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建筑合同违约款怎么赔偿建筑合同违约款赔偿如下:如果当事人的建筑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未约定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的损失可按实际损失来计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2023-04-25
    54人看过
  • 建筑施工纠纷处理时效是几年?
    建筑施工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有效期为三年。这是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7-15
    13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起诉要怎么做?
    (一)立案工程合同纠纷在立案阶段,需要审查的除了《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立案条件外,就案由、管辖等方面需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审查。合同立案的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审查案由和审查管辖。1、审查案由实践中,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以其他类型合同形式出现。例如,名为合作建房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名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因此不仅要审查基础合同的形式,还要对基础合同的内容进行基本审查。2、审查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再如一般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而是适用一般合同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行为地,一般是施工合同项下建筑物所在地。以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地符合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两便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般合同地域管
    2023-06-15
    12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法律规定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物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中,已完成的形象工程即为物证。3、视听资料: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视听资料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往来电话录音、往来电子邮件、对施工现场的录影录像资料等。4、证人证言: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人证言主要是知晓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实的人员,所作的陈述。比如,工程监理人员对于施工方延误工期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而言,即为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诉6、鉴定结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形式有: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7、勘验笔录: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为应承包
    2023-03-06
    44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有哪些诉讼规定
    1、建设工程案件事实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2、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工程质量争议的被告的确立。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4、实际施工人的起诉问题。(1)施工人的质量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施工人起诉后被告的确立。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
    2023-06-15
    410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纠纷多吗
    有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
    2023-02-10
    34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概述
    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一、工程合同的解除应符合哪些条件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二、有关总分包的责任承担内容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
    2023-03-06
    4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劳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何(债权纠纷起诉流程)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流程如下: 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 第二,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第三,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
    • 建筑工程纠纷起诉分为哪几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9
      工程争议主要有价款、质量、工期三大类纠纷,一般是施工单位提起诉讼,主张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则以质量不合格、工期违约进行对抗。对质量问题,有的可作为抗辩理由,有的必须提起反诉或另案起诉,对工期违约,建设单位只能反诉或者另案起诉,不能作为抗辩理由(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1
      1、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来解决其间的纠纷。因为合同是证据的一种,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支持主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既然构成事实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关系,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施工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打官司需要先固定原来口头约定的内容,注意要对相关的证据进行收集,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建筑施工的事实存在情况和双方
    •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起诉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3
      起诉程序是指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系列程序。一般来说,起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提起诉讼: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立案: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会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3.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案件就会结束。 4.庭审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
    • 建筑工程中货款纠纷到哪里起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4
      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