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收费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23:18 435 人看过

一、执行异议之诉收费标准

执行异议之诉收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

执行异议按照规定应当是十五日内出裁定,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三、法院对执行异议立案程序

院对执行异议立案程序是:

1.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执行当事人或继受人、执行当事人之外的利害关系人。

2.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提起执行异议的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4.提起执行异议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或采取的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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