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吗?
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的;合议庭是合议制审判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审判活动普通适用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采用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防止审判工作中出现主观片面断案、个人专断、徇私舞弊,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
(1)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审级、法院的级别、案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有相应的不同。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应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时,自己担任审判长。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合议庭对案件评议的原则。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应当坚持民.主的原则。合议庭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作出表决时应少数服从多数,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应记入笔录。其中的少数是指没有超过合议庭成员人数的半数。评议笔录由全体合议庭成员在认真审阅确定无误后签名,对评议情况应当保密。
二、提出执行异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异议执行的案件是必须要通过合议庭来进行决定,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定,在对合议庭进行组成时必须要三人以上,同时按法律的条款进行确定,所以,在提出异议时就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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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上诉状不适格必须开庭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之诉中的被告是固定的,不存在不适格的问题。当然如果被告是不适格的,不就证明是执行案件甚至是判决、调解的案件主体有问题吗那就不是执行异议之诉所能解决的了。正常情况下,案件的被告不适格是可以变更的,无论是之前,还是开庭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零七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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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01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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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时合议庭成员是否必须到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原则上必须到庭。我国诉讼法规定了合议庭制度,目的就是要让案件经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充分讨论,表达不同观点,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评议决定。如果合议庭其他成员不参加案件审理,是完全违反诉讼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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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规定执行异议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3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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