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林土地征用的条例和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31:10 331 人看过

(一)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二)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三)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四)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五)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六)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八)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农村土地征用多少一平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的三年年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征收条例规定如何进行征收?
    一、土地使用税征收条例规定如何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
    2023-04-13
    422人看过
  • 土地补偿范围和征用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和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主要部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为: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2.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二)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发生的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
    2023-04-22
    348人看过
  • 国有地方农场土地使用征用条例
    1、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例。国有农场收回土地使用权报批前,必须将收回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告知农场和有关职工。2。对拟收回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经农场和有关工作人员确认,并将农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了解和确认等有关材料作为批准收回土地的必要材料。国有农场需要收回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实施耕地占用与补偿平衡措施。严禁擅自占用土地,滥用土地,少用土地,通过调整国有农场的隶属关系,撤销国有农场的组织制度,收回土地或者改变国有农场的农用地用途。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有农场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国有农场的土地补偿资金应当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借出、挪用、截留、占用。国有农场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国有农场土地补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第二,国有农场和农场工人有权获得补偿。为了保障农
    2023-05-08
    87人看过
  • 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6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规范征地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征地系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安置,办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地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地涉及的有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市上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征地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市规划、建设、房产、农业、财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实施征地的有关工作。市土地行政土管部门可以委托合法的征地拆迁机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第五条征地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实
    2023-04-23
    357人看过
  • 征用林地与征用林地的区别
    征用林地和征用林地有什么区别?目前,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土地征收是指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还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形:征收和征用。在2004年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对征收与征用没有明确区分,都称为“征收”。2004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第十条,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用土地”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从形式上区分了征收和征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而“公共利益需要”是国家征收征用土地的前提和共同特征。也就是说,征收和征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都要依法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023-05-08
    158人看过
  • 你想收回土地吗?什么是土地征用条例
    出台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方案。据中国官员透露,上述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近日,中央下发了《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征地范围,探索制定征地目录,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公开征地信息;完善合理的征地制度,规范多样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不完整、不能平等进入市场、同权同价、交易规则有待完善等问题,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能力,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和方式,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三是改革
    2023-05-31
    456人看过
  • 水库建设征用的土地和森林如何补偿
    水库征用的土地和森林如何补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征用、占用林地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征收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补偿规定作了具体规定(供参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森林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林地征占用面积计算,平原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按征用和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天然林地和疏林地分别为10元/m2和8元/m2;按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平原区人工林地(含未达结果年龄的经济树种)为8元/m2,平原区为6元/m2山坡地。4。按占用林地
    2023-05-02
    422人看过
  •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不同之处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有:征用土地没有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有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原土地所有人仍拥有土地所有权,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的区别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2023-07-07
    267人看过
  • 国家征用林地和林木标准
    征用林地和林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一、新土地法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征收城市郊区的
    2023-04-04
    404人看过
  • 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已废止)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发布文号: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1996年12月28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3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用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保障各项建设征地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维护建设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合理补偿、妥善安置、严格管理。第四条西安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统一征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统一征地工作。市、区、县统一征地机构是在同
    2022-04-28
    355人看过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六章土地市场管理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日(1994年1月15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2002年8月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
    2023-06-10
    81人看过
  • 林地征用土地补偿能分吗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一、征收山林补偿款归谁林地征收的补偿款归集体所有,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林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林地被承包,地上附作物补偿就归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
    2023-03-09
    148人看过
  • 哪些是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
    2023-02-28
    235人看过
  • 律规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程序及规定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三、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023-07-07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土地和林地国家征用赔偿准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6
      1.土地赔偿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贴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费赔偿是对刚才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赔偿工本费,对于成长久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赔偿。 4.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 征收土地和补偿条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3
      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没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但是规定了任何单位在征地之前,都必须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条例权制定补偿标准,并且只有该标准已经获得了行政机关的同意之后,征地机构才可以具体落实征地工作,之后就需要一次性的支付补偿款。
    • 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土地征用的程序 用地单位要得到被征土地的使用权,须按国家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用土地一般要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
    • 中央规划土地监察条例使用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特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规划土地监察,是指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规划违法行为)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 规范和解决山林土地纠纷的措施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2
      如何调节山林土地纠纷,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主要是指争议当事方因林地上林木尤其是其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就表明与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的确权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时,所讲求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的重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