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可以接受赠予房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04:02 18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接受房屋赠与的,接受房屋赠与后,就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要退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吗

根据当前的情况,我们知道使用经济适用房来办理抵押贷款,还得需要看该房子是否满足有关贷款条件才行,根据有关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无法提供有关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无法上市进行交易,所以也就无法获得贷款机构的认可。经济适用房已经满5年了,有房产证,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一)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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