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动关系仲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15:40:09 183 人看过

建筑工地劳动关系仲裁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

一、签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应届身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者 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劳动者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劳动合同变更应该要注意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应该要注意以下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采用书面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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