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产假会被辞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0:31:46 147 人看过

不能辞退。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女职工生育即享有产假权利。法律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并不区分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没有是否已婚的要求,只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女职工生育的,即依法享有产假的权利。

一、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

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计算方式:工作年限x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x2倍。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x津贴或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辞退怀孕员工补偿标准有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是产假128天对应的津贴或工资;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二、产假提前上班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是按照平时正常工资支付的,但是不建议提前上班,休产假是法律赋予与你的权利。《计划生育法》第26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当然,如果职工同意提前上班则另当别论了。

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育这两个事实而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而且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正常劳动。而工资只是基于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应当支付的报酬。另外,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因而二者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

三、一个月产检几次不会扣工资

一个月产检几次不扣工资是,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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