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保护善意相对人为视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2:53 229 人看过

1、首先,笔者认为,不良债权的认定是通过运用一系列经济指标来确定的,经济分析要素决定了不良债权的本质特征,“不良债权”一词主要表达的是经济学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在法学理论中,只有“债权物权”和“债权债务”等相对的概念范畴,而没有“不良债权”和“优秀债权”的划分。不良债权转让最准确的法律定位只是债权转让,没有更详细的定义。因此,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确定仍应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定中把握,债权转让实际上是债权人的变更。早期罗马法认为,债务主体是债务的基本要素之一,债务主体的变更将失去债务关系的同一性。因此,它认为债务主体不能改变,债权不能转让。英国普通法不允许债权转让,然后通过授予代理、债权承认或信托制度来实现债务主体的变更。直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债权转让制度才逐渐被现代国家的立法所接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条的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对无权代
    2023-03-27
    147人看过
  •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1、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不应一概认定合同无效,而应根据评估不真实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过错情况,具体加以分析;2、受让人主张债权后可能获得巨额收益的,不能仅因为其支付对价极低却对全额债权主张权利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一、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合同债权转让会产生下列法律效力:一、对内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除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外,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二、对外效力:1、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向原债务人也就是转让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债权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债权转让需注意的事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2023-02-28
    19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
    2023-03-20
    115人看过
  • 浅议假释制度的完善——以罪犯权利保护为视角
    罪犯权利保护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保护罪犯权利是实现保卫社会的必要条件,假释制度的完善应以罪犯权利保护为基点。假释性质存在假释权利说和假释奖励说两种学说。假释奖励说认为,刑罚是对罪犯恶行的报应,刑罚的轻重是法院根据罪犯主观方面罪责的轻重和客观方面犯罪事实的大小决定的,不能随意加以变更。假释虽然是附加条件地提前释放,但己经变更了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这就背离了事实责任论和罪刑等价的原则。假释是对保持善行者的恩惠措施,是一种例外。假释权利说认为,刑罚的性质是矫正罪犯人身危险状态的特殊教育方法,不是用以惩罚犯罪方法。适用刑罚的依据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状态的大小,适用刑罚目的是矫正罪犯的人身危险状态,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假释正是使罪犯从监狱生活向社会生活转变的过渡时期,不是对罪犯的奖励,而是帮助其回归社会的手段。每一个处于监禁状态的罪犯都有权利回归社会。因此,他们都享有获得假释的权利。在我国假释制度的构
    2023-04-22
    18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是
    债权转让,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包括哪些情形?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五)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六)保证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二、合同变更要通知保证人吗?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
    2023-03-28
    17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务债权转让生效条件: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一、民法典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吗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是要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之后,债权出让人已丧失债权人地位,债权受让人已成为新债权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取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且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之前,债务人所进行的清偿、抵消以及其他免责行为,均应保有其效力,并能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而被撤销之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样安排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023-03-06
    11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
      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较,不良债权转让涉及的政策性强,转让标的是评估为不良债权的金融债权,转让对价一般为低价打折转让,受让企业或个人主张债权时,债务人往往会以该债权转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抗辩转让合同无效。那么什么是不良债权,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认定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依法与受让人订立了转让合同;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怎么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 1、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不应一概认定合同无效,而应根据评估不真实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过错情况,具体加以分析; 2、受让人主张债权后可能获得巨额收益的,不能仅因为其支付对价极低却对全额债权主张权利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
    • 什么是不良债权,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较,不良债权转让涉及的政策性强,转让标的是评估为不良债权的金融债权,转让对价一般为低价打折转让,受让企业或个人主张债权时,债务人往往会以该债权转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抗辩转让合同无效。那么什么是不良债权,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 不良债权转让的合同效力该怎么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 1、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不应一概认定合同无效,而应根据评估不真实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过错情况,具体加以分析; 2、受让人主张债权后可能获得巨额收益的,不能仅因为其支付对价极低却对全额债权主张权利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