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居住权能被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0:51:58 180 人看过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居住在房屋里就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吗

居住在房屋里就并不必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要根据法律规定获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居住权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

1、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

2、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了居住权的其他基本内容:

1、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居住权权利内容:居住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原则上居住权人不得出租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居住权期限:多为长期性或终身性,有约定或者遗嘱的,按照约定或者遗嘱;没有约定或遗嘱的,居住权期限至居住权人死亡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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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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