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区别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二)保护制度设立目的不同商业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目的侧重于维护公平竞争。专利是国家授予的一项合法垄断权,通过《专利法》保护,目的侧重于鼓励创新。
(三)保护范围不同从对两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业秘密所涵盖的保护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只要当信息不能被归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时均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可获得专利权的装置或工艺手法,甚至可以是研发过程中的试验记录或是任何将来具有价值的其他信息。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至少有一部分信息是需要公开的,比如说明书、附图、具体实施方式等。
(四)取得方式及成本不同专利权基于申请的并经过行政机关公告授权取得,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应当在授予专利权后向社会公开。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有望改为15年),期满需要缴费来续期。商业秘密的取得无需行政机关审批,只要该信息符合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即可(特别说明,新颖性不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新颖性是专利制度中的法律概念和专利有权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并不能套用到商业秘密制度上。),核心技术信息所有人自行采取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拥有者一直持续把某信息当商业秘密对待,该信息从产生之日起立即生效,而且可以一直持续拥有商业秘密的身份,而无需去向任何机构申请登记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看似无须官方成本,而根据“免费的才是最贵的”理论,企业通常为了维护商业秘密需要采取一系列保密措施,这些措施的花费可能是上无封顶的。
(五)公开后果不同专利的取得是以公开为前提,是通过公开后取得权利保护。而商业秘密一旦公开,就不再受到保护了。
(六)侵权判定原则不同专利侵权通过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来认定,主要是运用相同侵权或等同侵权等原则,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商业秘密侵权判定的原则主要是相同或者实质相似+接触-合法来源,与专利侵权判定不同的是需要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实际或可能接触过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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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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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区别主要表现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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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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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商业秘密有哪些区别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4从法律对两者保护的范围看,商业秘密包括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而专利技术只是技术秘密;从构成特征看,商业秘密要求要有秘密性和商业价值,并不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专利技术要求有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有人概括商业秘密因为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具有新颖性的特点,是理解上的错误,是对秘密性和新颖性两个概念的混淆,商业秘密构成本身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并不必然具有新颖性,而只是要求其具有旦耿测际爻宦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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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14绝大多数企业,在取得科研成果后,都会毫不犹豫地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似乎科研成果一旦获得专利权,就大功告成了。其实,这是对专利保护方式的片面理解。专利保护也是有严重缺陷的,有些企业就是因为对科研成果错误选择了专利保护方式而使企业丧失了竞争力甚至最终倒闭。专利保护的缺陷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1、专利保护有期限性。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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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区别是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5商业秘密权的内容: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禁止他人侵犯。对侵权人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必须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或处以罚款。由此可见,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权利人依法对其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享有专有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 技术秘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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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知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商场上面时有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主体和客体,很多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不太了解,想要知道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有哪些?为此就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知识做了详细内容介绍。 ⑴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⑵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⑶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⑷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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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9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虽都属于秘密的范畴,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其主要区别是: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 主要体现在: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体现和代表一般的或国家的意志;而商业秘密则仅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体现和代表个别的或权利人的意志。 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