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存在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4:13:05 204 人看过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就是肇事人住所地。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即可以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如张某为便于自己的诉讼最终选择在丁市起诉,但是张某认为甲市的赔偿标准要高于丁市的赔偿标准,因此张某可以在起诉时按照甲市的赔偿标准提出诉讼请求。

一、产品商标侵权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关于商标侵权诉讼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诉;但如果仅对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诉,则只能选择该被告行为实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而不能在销售地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的规定,不再适用于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

二、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一般在经济较发达地起诉获赔较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同一案件,莱州市人民法院和莱西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尽量选择莱西市人民法院,因为莱州属于烟台市,计算残疾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适用山东省统计数据,而莱西属于青岛市,青岛属于计划单列市,计算标准适用青岛市统计数据,而青岛市的统计数据明显高于山东省统计数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相关文章
  • 消防责任事故罪存在的问题
    其客观方面“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不合理。第一,它与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矛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是对一部分消防重点单位实行定期抽查,对其他单位只是抽样检查,并不是全面彻底、定期监督检查。而且依我国目前对消防监督机构的人员设置情况,让其对社会所有单位和居民、村民、住宅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测是不符合现实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单位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监督检查,而有的单位则没有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监督检查,那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没有监督检查的单位就难免存在更多的消防隐患,更易发生消防事故。第二,它违反了违法必究的原则。公安消防机构具有对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抽查监督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必须对全社会所有单位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假如有甲、乙两个单位都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甲单位受到了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且拒绝执行,乙单位没有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如果
    2023-04-02
    421人看过
  • 车主在车被偷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
    车被盗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车主没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车被盗了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有出警记录,证明在什么时间车被盗,事故是在被盗后发生就行了。车主只要能证明车被盗后发生的事故可以了。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事故发生在车辆被盜后,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偷车人违章驾驶。车辆被盗后,相关的责任不应当由车主承担,而应当由偷车人承担。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吗一、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吗1、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如果是车主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车主赔偿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去申请理赔。车主在乘载他人行车过程中,应谨慎注意以确保搭乘人的安全,应对车辆的状况及行车路线有充分判断,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2023-07-03
    256人看过
  • 探讨车与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问题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然后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或者行政诉讼)。2、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等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1、如果机动车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同的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60%;4、如果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则应承担40%的责任。5、机动车方不对交通事故负责,其承担比例不超过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2023-07-13
    403人看过
  • 车主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经济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主及驾驶人有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护的义务。拒不履行救护受害人的义务,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该视情况而定,如果垫付的费用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垫付人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官也可以告知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权利,如果垫付方拒绝反诉的,视其放弃对垫付费用的取回权,其日后再行起诉的,不予受理。同时应当查明受害人起诉的损失中是否包含垫付的费用,如果不包含,要求受害人把垫付的费用一并作为其损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车主反诉中可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交警队出垫付通知书对车主有什么影响交通事故中,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下,交警出具垫付赔款通知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
    2023-07-03
    283人看过
  •  利用他人物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将机动车牌借出等套牌行为。如果当事人故意借给他人牌照,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出借人和借用人将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如果有两个人以上的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侵害他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将由构成侵害他人的犯罪人共同承担后果,构成共同侵权,应该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禁止将机动车牌借出等套牌行为。如果当事人故意借给他人牌照,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出借人和借用人将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有两个人以上的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侵害他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将由构成侵害他人的犯罪人共同承担后果,构成共同侵权,应该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 借 用 他 人 牌 照 发 生 事 故 , 谁 来 赔 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
    2023-08-31
    85人看过
  • 非机动车辆撞人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
    非机动车撞伤人是交通肇事罪。非机动车撞伤人,符合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的,也算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驾造成重伤是交通肇事罪吗醉驾造成重伤,是交通肇事罪。酒后驾驶致使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2023-07-04
    187人看过
  •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是可以的,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是交通事故类案件并没有被明确禁止。《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
    2023-06-17
    1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借车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存在过错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面四种情形之一应认定有过错: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还是出借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的请朋好友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仍然出借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亲朋好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仍然出借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隐名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股权出资纠纷中隐名股东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隐名股
    2023-08-07
    1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问题谁来修自己的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问题谁来修自己的车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来修自己的车是如果一方全责的,车辆由个人修理,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需要十天的时间,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
    2023-07-19
    216人看过
  • 机动车质量问题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影响及其解决方案
    [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分析说明]机动车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分别由生产厂商和经销商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怎样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
    2023-07-02
    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
    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的一方的责任的比例一般情况是依据全部责任为百分之百,主要的责任为百分之八十,同等责任为百分之六十和次要责任为百分之四十来确定责任的双方的责任比例的。一、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横穿马路被撞伤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确定责任之后,然后根据责任确定赔偿数额二、车祸主次责任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2023-03-06
    302人看过
  • 车损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重要问题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除审理涉案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争议外,其它有关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合同争议,不得纳入案件审理范围。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如何认定车辆维修损失?保险公司的定损单有无可对抗性?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
    2023-07-05
    1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私了存在哪些问题
    在上班或旅游途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交通小事故,如车辆碰撞或擦划,而这些交通事故的后果都不怎么严重,如果让交警解决,程序又过于繁多复杂,会让解决效率变低,这时很多人就会选择私了,但私了解决的不彻底甚至会造成纠纷,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存在哪些问题呢?首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一般要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出具各种各样正规的文件资料、收据等,而在双方“私了”的情况下,很难会有这些手续齐全的文件资料和收据。当缺少这些完备健全的理赔依据文件资料和收据,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给与赔偿的。当事人的这种做法无疑加重了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也使保险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其次,“私了”后的履行问题。现实中,肇事方在达成了“私了”协议后,拒绝按照“私了”协议履行其赔偿责任的情况大有存在。也会出现很多肇事方为达成“私了”协议,作出大量承诺。但在协议达成后,受害方要求肇事方履行协议义务时,肇事方常常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履行协议
    2023-04-12
    1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摩托车责任划分问题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应当依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连环车祸责任怎么划分一、连环车祸责任怎么划分1、连环车祸责任划分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
    2023-08-13
    26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机动车有点问题,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 因机动车质量存在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3
      机动车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第71条第1款规定:“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一)驾驶人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由驾驶人承担;(二)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承担;(三)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驾驶人承担;(四)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就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负担事先已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发生事故时,责任归属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
    • 綦江区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及赔偿金额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5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