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44:08 439 人看过

过去一般认为,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应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在商业贸易中,如果当事人属人法认为其无行为能力,而依缔结地法认为有行为能力,或依当事人属人法认为有行为能力,而依缔结地法认为无行为能力,都会给交易的安全带来麻烦。这方面的著名判例就是李查蒂案例,1861年由法国法院作出。在这个案例中,李查蒂是墨西哥人,22岁,1861年在法国签署了8万法郎的期票,从巴黎珠宝商那里购买了珠宝,后被诉请付款时,李查蒂以依照其本国法他尚未成年(墨西哥法律规定23岁成年)因而无行为能力为理由,主张他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国最高法院如果授引法国的冲突规则,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的话,李查蒂就会胜诉,原告法国珠宝商的利益就没有办法得到保护。因此法国法院没有授引当事人本国法即墨西哥法,而是直接选用了行为地法,即法国法。由于依法国法李查蒂已经成年,而且法国一方当事人是善意地、审慎地与其缔结合同的,因此法国珠宝商的利益应该得到保证,最后法院应用了行为地法,即法国法,认定该合同有效。

这一判决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所确立的在属人法规定为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认为有行为能力的,行为地法优先的原则,已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国内法所采用。

如我国1996年的《票据法》第97条规定:票据债务人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除上述规则以外,当事人缔约能力问题还可以依照合同的准据法来解决,如果是处理不动产问题的行为能力,有些国家还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当事人的约定是否能够改变合同效力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中要如何约定合同效力合同中约定合同效力的方法是约定合同生效期限、生效条件、解除期限、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
    2023-07-02
    293人看过
  • 预约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此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预约合同的效力也未规定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认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过去由于效力不明确,人们认为其约束力不足而签订较为随意,是否履行也比较随意。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生效后,这些文件均被明确定性为预约合同,违反这些文件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今后签订此类文件一定要慎重。一、签了认购合同开发商能违约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看一下认购书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因为,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
    2023-03-09
    11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缔约能力吗
    一、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缔约能力吗民法典规定,缔约是民事法律行为之一,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缔约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哪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
    2023-04-12
    96人看过
  • 缔约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缔约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一方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所以,缔约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缔约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一定的义务违反作为前提。缔约上过失责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为前提。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之间由没有任何关系逐步变成具有特殊关系的过程中,随着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及信用关系的增强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前逐渐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实际上也是对当事人之间信用的一种确认和保护。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随着当事人接触的增加,信用度也在增加。善意当事人可能会基于这样的信用关系而向对方付出自己的一些信用。由于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双方之间还没有具有约束力的强制关系存在,因
    2023-08-13
    448人看过
  • 缔约合同的定义
    仲裁机构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一、“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三、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合同可撤销吗缔约的合同,如果出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
    2023-07-03
    368人看过
  • 造成缔约过失是否承担对另一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签订合同时,有缔约过失行为,缔约过失是由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权益,这一当事人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一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者他人利益。“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核心要件。实践中,受害人一方必须证明另一方具有假借磋商、谈判而使其遭受损害的恶意,才能使另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而对此种类型责任的适用具有严格限制
    2023-03-23
    14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什么过程中
    一、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所具有的过失,因该过失而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基础,在合同成立之前,因过失而致相对人受损害时,不能依合同请求损害赔偿,而须依过失责任请求赔偿。违约责任救济的是履行利益,而缔约过失责任救济的是法律肯定的信赖利益。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而不是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之债;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二、缔约过失的情形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了解一下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2000年5月,被告浙江省某集团公
    2023-02-12
    106人看过
  •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不生效包括合同无效和合同尚未生效两种情形,即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泫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后果是: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综上所述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合同尚未生效的,一经合同权利相对人确认才能生效,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另一种则是合同无效的
    2023-02-28
    324人看过
  • 合同上能否约定当事人撤销合同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只要具备法定撤销情形就能撤销。具体情形主要包括:1、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2、合同是一方欺诈或者胁迫对方订立的;3、合同具有显失公平的情形的等。一、民法典借款合同可以撤销吗《民法典》借款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借款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是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法定其他情形。二、贷款合同可以撤销吗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三、民法典以欺诈手段签订租赁合同如何处理以欺诈手段签订的租赁合同是
    2023-06-24
    197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是指依照法律规范,对某些民事主体施加的与他人缔结合同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该民事主体不得拒绝订立该合同。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强制缔约予以类型化,有助于深入认识强制缔约制度以及明确我国在强制缔约立法上的不足。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强制缔约义务人在违反该义务时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强制缔约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对强制缔约进行划分并予以类型化研究,离不开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立法宗旨或目的的考量。就强制缔约制度的立法目的而言,强制缔约制度是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的缔约自由的实现,通过立法对某些民事主体施加缔约义务,从而对其缔约自由予以限制的结果。三、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学者认为,强制缔约是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易言之,对相对人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
    2023-03-16
    254人看过
  • 合同签了当事人的违约金能否作为法律效力
    已经赔偿违约金的合同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可能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一、口头协议录音具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协议有录音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法定有效条件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二、签的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吗?协议书只签字没有公证满足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协议有效的必要条件。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三、一房二卖合同效力怎么确定一房二卖合同效力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
    2023-03-22
    181人看过
  • 涉外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制约
    (一)观点之争:办理就业证行为之定性目前,就办理就业证行为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用工登记,因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国籍有所限制,外籍劳动者在中国就业也就不存在许可的问题,要求其办理就业证只是一种登记管理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行政许可,因为《外国人就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需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获批后方可为劳动者申请就业证,行政部门对外籍劳动者审查后决定是否颁发就业证,亦即外国人要取得在中国就业的合法主体资格必须经行政审批。我们认为,从《外国人就业规定》的制定目的及其具体审批事项来看,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应是一种行政许可。首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关系到我国劳动用工市场的安全和秩序,我国采取的是严格的审查制度,体现了限制低端劳动者进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政策导向和对外籍劳动者的就业资格、能
    2023-06-04
    368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缔约过失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二、效力待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效力待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存在区别:1、两种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2、适用和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原
    2023-03-09
    488人看过
  • 涉外合同预期违约
    在国际经济贸易的合同实施过程中,预期违约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因为,好多最终没有履行或者完全履行的合同,多多少少都存在着预期违约问题,如果当事人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在预期违约现象出现时,及时采取救济方法,可以避免或者减轻损失。而在采取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时,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注意履约担保的充分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了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即合同订立后,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之前,已有根据预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不会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其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撤销合同。但是,一方当事人行使中止合同或者撤销合同的权利时,必须承担将自己中止合同或者撤销合同的决定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且,能否最终中止合同或者撤销合同还取决于对方是否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证。如果对方没有提供履约保证或者提供的履约保证不充分,就可以中止或者撤销合同;如果对方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证,提出中止合同或者撤
    2023-06-09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涉外合同的缔约要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涉外合同的订立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
    • (lXX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
    • 约定给当事人的合同有约束力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此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预约合同的效力也未规定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认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
    • 合同与约定对外效力的约定涉及第三人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
    • 民法典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缔约能力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缔约能力,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