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给熟人住:租客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短暂的借给熟人居住,但是不能够通过长期转借给熟人或者是干脆直接转租给熟人居住,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公租房管理部门可以收回。
一、公租房违法转租怎么处罚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如果公租房进行了转租那么公共租聘房就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收回,同时处1000元罚款。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情况只要发生就会收回。
二、公租房离婚后会被收回吗
离婚了公租房一般是不会收回,收回公租房的依据是合同期限届满,并不是以居住人婚姻关系为依据的。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保缴纳多长时间可以住公租房
社保缴满一年才可以住公租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婚后有房公租房怎么处理
结婚后有房应当退公租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退公共租赁住房。所以,结婚后有房就不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材料:
1、公租房的申请书;
2、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351人看过
-
公租房本人不住亲戚住可以吗
122人看过
-
住公租房的人可以开店吗
373人看过
-
租房给朋友住,自己不住可以吗
185人看过
-
普通人住公租房六年可以分租吗
120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住公租房吗
222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可以给儿子住公租房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看具体情况定。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让子女住的,但是子女是可以跟公租房的租住人同住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可以公租房给儿子住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7看具体情况定。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让子女住的,但是子女是可以跟公租房的租住人同住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
-
住宅可以租给办公用房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住宅通常不能作为办公房屋出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也就是说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也是可以出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
-
公租房公租房住多久可以公租房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公租房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2公共租赁住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的经济适用房,各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住房,专门为中低收入群体租赁住房,是国家住房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能住多久是人们更关心的问题。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合同可以每五年续签一次。因此,理论上,只要符合续租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一直出租。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
-
厨房可以租给他人居住吗?怎么租?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