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拆迁补偿诉求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1 15:48:34 210 人看过

一、我国拆迁补偿诉求怎么写?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申请事由:

请求政府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为市县镇,年,申请人全家及人迁入哪里。

同年购买房屋宅基地并签订了购买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以多少元的价格购买上述宅基地,同村村民等人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随后,申请人又在宅基地的基础上修建了房屋几间,占地面积为多少平方米。

目前因政府要求需要拆迁房屋。然而全家几人自多少年以来,一直长期持续居住于此,在其他地区均无任何住处或宅基地,符合无房户的相关标准。

对此,恳请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给予相关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申请人:

年月日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2、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诉讼时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补偿如何诉讼

拆迁补偿应当这样诉讼:首先,当事人应当就拆迁补偿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n(二)有明确的被告;\n(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n(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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