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霸王条款将被禁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20:50 201 人看过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再次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在此版本示范条款中,车险购买之后不能及时生效、高保低赔、第三者责任险不包括车主或司机家人等霸王条款均被废除。据保监会此前表示,该条款或于5月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试点地区推行,根据试点情况推广到其他地区。

针对商业车险饱受诟病的高保低赔问题,在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方面,该条款明确约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以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针对无责不赔的问题,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同时,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什么是霸王条款,如何认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因此,一般来说,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常见的霸王条款有: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2、“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4、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5、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律师补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2023-05-07
    405人看过
  • 保险“霸王条款”输官司
    核心提示因为买了保险难以获赔,投保人赵先生一怒之下将中国**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拉上了公堂。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城关区人民法院于昨日下达一审判决,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违约金和诉讼费2.1万多元。赵先生:收了保金不赔偿2002年9月26日,经业务员推荐,赵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儿子为受益人,购买了中国**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的“**终身保险”,约定保险金额1万元,交费方式为年交。次日,赵先生交纳了首期保险费1190元,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费单。此后,赵先生又续交了2003年、2004年的保险费。2004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赵先生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时发现患有冠心病,医院为其实施了冠状动脉介入支架手术。出院后,赵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保险金。无奈,赵先生只好提起诉讼。保险公司:不在理赔范围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一事属实,但本次事故不属于“**终身保险”
    2023-06-12
    255人看过
  • 工作时间禁网聊属“霸王条款”?
    企业规章制度是管理的重要手段,有些企业规定工作时间禁网聊、禁打电话,让员工觉得不近人情。记者昨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企业规章也要循法而行。白领受困企业规章小高是一家电器公司研发部经理,他在单位上网聊天被上司看到后,单位以其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将其开除。小高虽然知道《员工手册》上有不准上网聊天的规定,但平时与客户沟通中少不了要使用聊天软件,况且自己聊天也是为了工作,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明显是霸王条款。记者发现,有部分公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企业规章中加上了不少特殊条款。比如,有的公司禁止员工在单位打私人电话,有的则不允许员工上班时间上网闲聊,还有的连上班吃零食都要管。不少白领对这些干涉自由的条款牢骚满腹。不近人情未必霸王条款虹口区劳保局监察科负责人蒋**介绍,让白领不满的企业规定未必就是霸王条款,违反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才是霸王条款。比如近日劳动监察发现,一
    2023-04-22
    327人看过
  • 哪些条款被认为是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一、霸王条款的相关特征包括: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2、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4、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5、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二、霸王条款的认定方式包括: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合同霸王条款要如何赔偿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
    2023-06-30
    312人看过
  • 商家霸王条款
    合同内容
    ——本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本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条款表明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并且不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使其提供的服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使得消费者很难了解所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网站提供的服务是以协议的形式和用户确立的。网站单方面随意修改或者中断服务,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自购买日起(以到货登记为准)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条款违反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用户明确同意信息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王周平点评::该规定要求用户自己承担接受服务过程
    2023-08-18
    410人看过
  • 女孩起诉保险霸王条款
    17岁的女大学生参加了学生团体保险。保险合同由学校和保险公司签订。学生每年只需交30元。不料,投保一个多月后,女大学生因突发疾病住院接受手术。女孩康复后,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绝。原因是她隐瞒了过去的病史。女孩以为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向她和监护人询问病史,也没有对保险合同做任何解释。免责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协商失败后,女孩将保险公司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女孩获得保险赔偿2万余元。何敏,1989年2月出生,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2005年6月,16岁的她考入南京工业大学。2006年8月31日,暑假结束的何敏从苏北老家回到学校。当天,该校为7000多名学生申请了团体保险,签订了合同,并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保费。三年前,何敏因左小脑动脉畸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但令何敏没想到的是,报名40多天后,她头痛不已。经调查,何敏病情复发。
    2023-05-02
    361人看过
  • 女生告倒保险霸王条款
    投保一个月后生病,保险公司称她隐瞒病史不肯理赔17岁的女大学生投保了学生团体险,保险合同由学校与保险公司签订,学生只需每年交纳30元的保险费。岂料投保1个多月之后,女大学生因突发疾病而住院手术治疗。病愈后女生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她隐瞒了个人既往病史,女生认为保险公司根本没向自己和其监护人询问病史,也没就保险合同作任何说明,其免责格式条款属典型的“霸王条款”。谈判失败后,女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女生获赔保险金两万余元。投保不久旧病复发1989年2月出生的何-敏,是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2005年6月,16岁的她如愿被南京工业大学录取。2006年8月31日,休完暑假的何-敏从苏北老家回校报到,报到当天,学校统一为7000多名学生办理了团体保险,签订了合同,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向某保险公司交纳了保费。3年前何-敏曾因
    2023-06-15
    248人看过
  • 居间“霸王条款”被判无效
    上海一家中介公司在格式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生意不成也要提取佣金,并据此向委托人索要“解约补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这一条款无效,并驳回了中介公司索讨佣金的诉讼请求。2003年7月,上海的郭先生委托上海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经中介公司推荐,郭先生与孙女士达成买卖意向,三方签下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格式合同第九条约定:双方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违约方或合意解除方应向中介公司支付服务费54600元。由于孙女士无法办出贷款等原因,郭先生的房子没有卖成,双方签订了解约协议。中介公司“酌情”向郭先生索要解约补偿金39000元未果。2003年9月,中介公司将郭先生告上了法庭。郭先生在法庭上辩称,中介公司推荐孙女士买房,买卖不成时又撮合双方签订了解约协议,反过来中介公司又利用解约协议,要求郭先生支付报酬,却不向真正的违约方孙女士要钱。虽然孙女士已被法院追加为第
    2023-06-09
    426人看过
  • 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
    2023-04-29
    254人看过
  • 怎么上车险更保险教你对付“霸王条款”
    买了新车以后,除了要给新车上牌照以外,买保险也是车主们必须要做的一件事。一些缺乏保险知识的车主往往会遇到这样的矛盾:出事了,有时保险金不够赔偿的;没出事,上这么多的保险感觉挺冤的。那么如何根据自己爱车的实际情况上保险,哪些保险该上,哪些不该上,哪些险种根本不要上呢?近日,记者采访了魏双明交通顾问公司的魏双明先生。这位代理过近3000起交通事故赔偿和保险索赔纠纷的专家,给车主们提出了几点意见,供车主们参考。选择有资质的销售商买了新车以后,车主可以通过很多渠道上保险。常见的一是通过汽车销售商来上保险;二是车主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现在很多汽车销售点都设有代办汽车牌照和保险的代办点,车主只要交纳一定的代理费就可以通过他们来给新车上保险。选择汽车销售商代办保险虽然省事,但也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一定要看该汽车销售商是否有保险代办资质。如果没有,最好不要让他们代办,以免出现麻烦甚至上当受骗。二是要跟
    2023-06-08
    193人看过
  • 车险中轮胎不赔?告赢保险霸王条款案
    刚刚购入的新车与马路牙子磕碰,撞坏了轮胎和轮轴,已经够堵心的了,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人家又告诉他轮胎不赔,这让东卫律师事务所的戴福律师十分不解。全险为什么不包括轮胎呢?戴福律师通读了合同全文后,信心百倍地把太平洋保险公司告到朝阳法院,希望在法庭上向这个行规叫板。正如戴福所料,让双方争执不下的是轮胎单独损坏不赔一句。戴福认为,保险条款中规定,因碰撞、倾覆所造成的车辆损失,都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因此,即使是轮胎在碰撞中单独损坏了,也应该理赔,否则就自相矛盾了。保险公司对此的理解则是,一切原因造成的轮胎、轮毂单独损坏都不赔偿。庭审:车主恶意谁举证?法庭上,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只派了个年轻的理赔员出庭,显然并不重视这场官司。理赔员称,轮胎是车上磨损率最高的部件,如果单独损坏也理赔,会产生道德风险。说白了,就是怕车主恶意损坏轮胎,频繁让保险公司换胎。至于戴福有没有恶意,保险公司一方却拿不出证据来,这
    2023-04-23
    311人看过
  • 汽车三包规定不能被霸王条款绑架
    汽车三包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前不久,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对汽车三包实施情况进行了介绍。当前,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部分经营者设置违规条款减免三包责任。如部分生产者在《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添加消费者只能在4S店维修保养,否则不承担三包责任等霸王条款,部分汽车4S店在购车合同中也设置了类似的附加条件,超出汽车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分析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用汽车三包实施设置的霸王条款,明显是利用消费者在汽车三包实施初期对三包不十分熟悉在进行恶意误导,为三包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力戴上不合理、不合法的枷锁。对这种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联手予以打击。除了汽车三包实施满月,近期对汽车消费者的利好消息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修改后的消法。其中,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
    2023-06-07
    209人看过
  • 用法律根治保险“霸王”条款
    清理保险“霸王”条款,成为最近保险业的一个热点话题。事情缘于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公布的一份通报。通报公布的一项审查结果表明,577份保险合同中,被查出隐含坑人条款的问题条款竟达2100多条。所谓问题条款:一是违反现行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条款;二为明显不合理的问题条款。浙江省工商局的通报称,不合法的条款可概括为三个方面:格式条款违法致使条款无效的问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法定以外义务的问题;指定服务机构排除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而不合理的条款也有三个方面:免赔率规定对消费者不合理;退保费用计算不合理;免责条款语义有弹性或缺少提示和说明。浙江省工商局同时通知驻浙23家保险公司: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必须限期修改;不合理的问题条款也应协商争取修改。这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因为,全国性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通常使用统一条款,如果要修改,必须由总公司修改后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牵一
    2023-04-23
    173人看过
  • 霸王条款之我见
    仲裁机构
    任何交易都有其存在的情势,情势不但在交易之前影响即将发生的交易,也在交易之中影响合同的履行,更在交易之后进一步巩固了既存的利益格局。情势,是指作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霸王情势,是指在实质上预先地(即交易发生前)对准备进入交易一方不公平、不正义的作为交易的背景、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简单地说,就是不平等的交易前提条件的总和。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存在于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也存在于商业性合同即商人与商人之间的合同。霸王条款往往有以下表征:一、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例如,某市无线市话服务协议中规定:因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本公司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为此影响客户通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二、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例如,广州市某公司
    2023-06-07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 合同霸王条款将如何追究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7
      我国法律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如何处罚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你应该清楚霸王条框怎么处罚了。
    • 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