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提出取得案件证据的途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21:41:03 217 人看过

诉讼过程中,法院证据的取得由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提供。当事人提供,法院自行取得证据,代理人提供。一、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于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取证据的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对此进行了说明。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取得证据,限于两种情况: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止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2、人民法院依照申请取证的范围和条件(1)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取证的。在行政诉讼中,虽然原告或第三人在法律上与被告行政机关平等,但在实际地位上仍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其举证能力较弱,需要人民法院给予更多的帮助。(2)申请和处理调取证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取证时,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取证申请。取证申请书应当注明以下内容:证据持有人的姓名、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拟取证的内容;申请取证的原因及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的处罚有哪些

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的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员犯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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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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