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期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51:59 126 人看过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助兴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适用于以下情况: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应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为防止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次从事犯罪活动,应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的犯罪分子,为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应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加刑相关文章
  •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反之则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一、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指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犯罪嫌疑人三年内不能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3年内剥夺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没有选举权,出版等权利。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
    2023-03-12
    30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
    一、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规定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
    2021-11-03
    447人看过
  • 何时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
    一、何时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是: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
    2023-09-12
    32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如何计算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应宣布恢复政治权利;恢复政治权利后,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但有的政治权利因为法律的特别规定却不可能再享有,例如,根据《人民法院
    2023-03-26
    5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始于哪个具体时间点?
    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为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缓刑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就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刑法也分别不同情况作出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有选举权和选举
    2023-07-07
    24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这一权利。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这六种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
    2023-08-05
    73人看过
  • 刑期计算中政治权利的剥夺原则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如下: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执行刑期;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怎样知道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刑罚进行确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04
    469人看过
  • 刑期计算规则:剥夺政治权利罪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问题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2023-07-08
    9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主刑还是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在内容上,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在期限上,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年以下;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在适用对象上,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防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在刑期计算上,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
    2023-08-04
    163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附加刑还是主刑
    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否还是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只是会丧失一些政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公民身份。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会当时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5
    34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从何时开始执行
    一、剥夺政治权利从何时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1.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如何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如下: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附加刑,具体为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政治权利被剥
    2023-09-11
    5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从何时算起
    就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刑法也分别不同情况作出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但是对于判处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的刑期如何计算没有相关规定,而实践中又存在被判处缓刑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人认为,应当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开始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所以应当比照假释的有关规定,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且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在撤销缓刑的同时,视新判刑情况决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在将来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时,将已经执行的剥夺政治权
    2023-02-23
    262人看过
  • 从何时算起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一、从何时算起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吗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
    2023-08-27
    44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什么时候执行
    一.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什么时候执行1.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开始执行;如果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则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也施用于主刑的执行期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二.怎么去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第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
    2023-06-12
    412人看过
  •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反之则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一、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指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犯罪嫌疑人三年内不能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3年内剥夺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没有选举权,出版等权利。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
    2023-03-12
    30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
    一、剥夺政治权利时间可否高于主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规定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
    2021-11-03
    447人看过
  • 何时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
    一、何时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开始执行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是: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
    2023-09-12
    32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如何计算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应宣布恢复政治权利;恢复政治权利后,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但有的政治权利因为法律的特别规定却不可能再享有,例如,根据《人民法院
    2023-03-26
    5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始于哪个具体时间点?
    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为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缓刑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就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刑法也分别不同情况作出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有选举权和选举
    2023-07-07
    24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这一权利。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这六种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
    2023-08-05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刑
    词条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更多>

    #附加刑
    相关咨询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定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
    •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司法解释规定,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
    •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但是对于判处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的刑期如何计算没有明确规定。
    • 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权利的刑期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
    • 被判处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什么时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0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