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刑事申诉与控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8:14:40 437 人看过

一、哪些是刑事申诉与控告

1、控告指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2、而刑事申诉指的是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控告的流程有哪些

1、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

3、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4、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5、根据这一规定,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关于申诉控告有哪些区别?
    申诉和控告的不同之处:(1)目的不尽相同。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人事权益,而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2)客体不同。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3)范围不同。申诉的范围法律明文规定,主要涉及人事关系,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没有限制,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只要公务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进行控告。(4)程序不同。申诉有法定的较为完善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公务员只能按照层级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是刑事诉讼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明确,是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必要条件,也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起诉是指
    2023-06-03
    437人看过
  • 违法侦查的申诉与控告是什么
    一、刑事申诉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
    2023-05-05
    167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控告书?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一、什么是刑事控告书?《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
    2023-04-02
    187人看过
  • 辩护人的申诉与控告流程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一、刑诉法第117条规定是什么呢?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诉、控告权,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等情形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二、公司股东纠纷打官司到什么部门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
    2023-04-11
    412人看过
  • 怎么判断代理申诉与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代理申诉、控告这是原原刑诉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内容。但是新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了具体的内容,该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2023-08-05
    357人看过
  • 刑事案的诉讼代理人的申诉控告权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违反有关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赌博报案了还可以撤销吗赌博属于公诉案件,公安局立案后依法进行审查,是不能撤案的。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报案的被害人是没有撤案的权利的,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案。根据相关
    2023-02-04
    304人看过
  • 诈骗罪刑事控告状的控告请求一般有哪些?
    一、诈骗罪刑事控告状的控告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
    2023-04-05
    350人看过
  • 可以申诉控告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金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律师补充: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2、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2023-05-06
    436人看过
  • 控告状刑事诉讼文书
    律师事务所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控告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写明主要证据及其来源,主要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控告人:代书人:年月日
    2023-06-11
    340人看过
  • 违法侦查的申诉与控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申诉: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1、辩护人依法独立履行职务,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意志依法进行辩护活动,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之外,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左右。2、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一般不能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
    2023-06-03
    343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有什么不同?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行政内部行政行为;(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州《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规范性文件。(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5)受理机构不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受理机构是有关的行政机关,而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机构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有哪些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
    2023-08-17
    352人看过
  • 控告权与辩护人申诉的规定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违反有关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
    2023-07-24
    188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控告书,刑事控告书怎么写,刑事控告书应该交给公安机关还是法院
    刑事控告书怎么写?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
    2023-06-12
    13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控告人与辩护人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讼标的与诉讼理由有区别吗诉讼标的与诉讼理由当然有区别。诉讼标的对应的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而诉讼理由对应的是客观存在的又可以加以证明的事实。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的理由。客观存在而又可以证明的事实,才能成为诉讼的理由。诉讼
    2023-07-05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的申诉、控告、控告、申诉、控告申请应在什么时间进行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第五百七十四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办理案件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未向办理案件的机
    • 刑事诉讼中如何申诉控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 刑事控告状的控告请求一般有哪些内容,刑事控告的控告请求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刑事控告状的控告请求一般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关于申诉控告有哪些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6
      目的不尽相同。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人事权益,而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
    • 公务员有哪些申诉控告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公务员的申诉权利,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依法向有关机关提起申诉的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起申诉。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