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1:22:50 260 人看过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殊收养应提交: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一、办理收养公证注意什么问题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二、在哪里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4、其他有关资料。二、职业病鉴定具体流程:1、提出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
    2023-08-10
    406人看过
  • 当您需要补领结婚证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5、发放新的结婚证。结婚证补办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现状;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023-07-08
    97人看过
  • 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一、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程度的行为。二、举报信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
    2023-03-21
    127人看过
  •  谁应当提供开销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八条,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时,需要提前垫付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付的交通、住宿、用餐等必要费用和误工损失。而当事人未申请证人作证时,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则由人民法院提前垫付。另外,证人费用由败诉人承担,最终由败诉人承担。申请人的费用由败诉人承担,最终由败诉人承担。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付的交通、住宿、用餐等必要费用和误工损失,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当事人提前垫付;当事人未申请的,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提前垫付。证人费用承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给予补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诸多原因,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恶意诉讼、诉
    2023-11-19
    134人看过
  •  应当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商品知名度?
    根据相关规定,确认著名商品需要提供一系列资料,包括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的特有证明、最早和连续使用证明、相关公众对商品知晓程度证明、商品产量、销量、销售额、利润和在市场上销售的时间、地点和市场份额证明、商品宣传资金的投入、持续时间以及广告投放量、地理范围证明、行政机关认可的获奖证明、商品质量合格或具有优质质量证明以及商品受到其他法律保护的证明。这些资料可以帮助确认商品是否符合著名商品的定义。依据相关规定,确认著名商品需要以下资料:1.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的特有证明;2.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的最早和连续使用证明;3.相关公众对商品知晓程度证明;4.商品产量、销量、销售额、利润和在市场上销售的时间、地点和市场份额证明;5.商品宣传资金的投入、持续时间以及广告投放量、地理范围证明;6.行政机关认可的获奖证明;7.商品质量合格或具有优质质量证明;8.商品受到其他法律保护的证明。 商 品 特 有 证
    2023-09-08
    197人看过
  •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注: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3、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用本会的示范格式文本。4、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2023-08-17
    113人看过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办理收养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A.收养社会弃婴的条件和证明材料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二、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书;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二人证明)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
    2023-05-05
    427人看过
  •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必须到场吗放弃继承房产,要求公证,公证时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到场说明情况并签字。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不能同时到场,可以分别去,但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过公证处或房管局为办理方便,一般会要求同时到场。如果确实有继承人因行动不便、道路偏远等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写下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也有的公证处可以办公证员到不能行动的人家里现场办理公证。
    2023-08-17
    242人看过
  •  办理公证事项时,公证律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以下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
    2023-11-11
    76人看过
  • 谁应当为刑事案件提供证明?
    刑法中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法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承担。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控方举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规定的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然而,这并不是说,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大于有罪的可能性,所以要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的目标是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是要保障司法的公正,是要把“无罪者被错判有罪”的可能性限制到最低的水平。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取向。拖欠货款起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是怎么样的拖欠货款起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证据规定》第
    2023-07-06
    221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一、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什么材料(一)身份证;(二)户口薄;(三)收养登记证;(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者方式:一是协议解除;二是诉讼解除。(一)收养的协议解除指根据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终止他们之间关于收养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解除的协议可能有两类:第一类是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若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的,应当取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二类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18周岁之后,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自己可以对收养关系的存续作出影响,故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无法公共生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外,还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二)收养的诉讼解除法定的解除情形: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
    2023-06-08
    406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的证据如下: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2、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3、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等等。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
    2023-07-20
    180人看过
  • 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第四十一条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发给当事人。公证处留存公证书原本(签发稿)和一份正本附卷。第四十二条: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
    2023-08-17
    476人看过
  • 离婚协议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一些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一、离婚时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先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
    2023-03-12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办理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5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
    • 收养人收养或送养的, 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1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
    • 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补充: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 房产遗嘱公证在哪里办,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当事人向两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因此,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可以向收养行为登记地或者收养人、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公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