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怎样多次查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3:00:13 397 人看过

可以轮候查封,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人民法院进行记载,

排队等候,已经生效的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一、轮候查封有无期限

轮候查封有无期限。轮候查封就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这些规定有利于多个债权的实现,并提高了执行效率,为更好地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可操作的模式。

二、车辆查封期限是多久

车辆查封期限一般是一年。机动车查封不能超过两年,因为车辆属于特殊的不动产。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法院冻结当事人的财产期限不能超过三年。查封财产如果没有申请延期的话,时限到了以后可以自动进行解封。车辆查封是由于经济债务纠纷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扣押的机动车。由执法部门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明,将机动车档案予以查封。

三、轮候查封和正式查封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二、性质不同,重复查封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轮候查封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

三、效力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四、时序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它具有“同时性”;轮候查封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时,以先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法院为准,后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法院作轮候处理,它体现的是“前后相序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我国采用轮候查封的意义在于以“前后相序”的错位式查封对人民法院的行为予以认可,赋予了人民法院对查封财产的单独处分权,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权的唯一性和独立性,规范了人民法院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措施相关文章
  • 解封的财产再次查封如何申请
    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再次查封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续查封申请书申请人:师X,男,XX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长庆XX小区X区X号楼X单元XX室。被申请人:岳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单元XX室。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岳XX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师X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XX)X法执字第XX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的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
    2023-06-13
    225人看过
  • 农村不动产可以查封吗
    一、农村不动产可以查封吗您好,针对您的农村房产法院能查封吗问题解答如下:可以。1、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完全可以作为法院查封的对象。2、出于尊重人权,坚持以人为本,按相关规定,债务人欠钱,对于唯一一套住房,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农村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吗司法过程中,查封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
    2023-04-05
    335人看过
  • 查封不动产的,法院应该怎么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进行查封的,应该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如果需要协助的,应该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023-06-23
    31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已查封啥意思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诉讼财产保全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二、什么是房产保全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作用
    2023-03-24
    357人看过
  • 汕头不动产解除查封登记
    办理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材料:(一)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二)裁定书;(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其他必要材料。注:人民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办理的,参照办理。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申请→提交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若提交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房产内容进行初审、复审、核准→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簿记载登记事项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办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1.汕头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公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0号汇全大厦三楼2.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公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88179025
    2023-05-10
    268人看过
  • 江阴不动产查封登记手续
    申请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办理查封登记的,适用查封登记。嘱托查封的主体应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办理材料: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2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当场办结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梁溪区复兴路118号3楼联系电话:0510-82715396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7.1-9.3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023-05-10
    101人看过
  • 轮后查封财产怎样分配
    一、轮后查封财产怎样分配?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二、哪些财产不得查封扣押?人民法院对被
    2023-05-02
    155人看过
  • 房子多人查封怎样分配
    按债权比例分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3-04-15
    66人看过
  • 查封轮候查封财产怎么分配?
    一、查封轮候查封财产怎么分配?在同一债务人面临多个债权人追偿的情况下,除设有担保物权或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外,普通债权人因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采取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而依照查封、扣押、冻结顺序而依次享有处置查封财产的权利。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023-04-27
    494人看过
  • 如何查封国有土地上不动产
    查封房地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相关财产权证。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房地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查封不动产要谁批准查封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需要查询不动产权属情况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侦查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查询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件,提交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查询事项。需要查询其他涉案财物的权属登记情况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八条查封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需要查询不动产权属情况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侦查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查询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件,提交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2023-08-07
    145人看过
  • 不动产查封期限新司法解释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
    2023-05-04
    329人看过
  • 解封的房子能二次查封吗
    解封的房子不可以二次查封,具体如下:1、解封的房子不可以重复查封,但可以轮候查封;2、待前边的查封失效、解封后,轮到的查封自动生效;3、原查封的房产被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后,排列在前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轮候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为序排列。查封的房子可以做租赁备案吗?查封的房子不可以做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的房屋若已被查封,所有权人则不再享有支配权,即不能再将房屋出租,也就不能再进行租赁备案。但正常的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相关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
    2023-07-24
    231人看过
  • 房产查封到期怎么还显示查封
    一,需要申请解封。这种情况就是没有自动解封。时间到期应该去法院申请解封。如果不申请解封,系统上还是查封状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是否可以继续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三,案件完结如果描述情况属实,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2023-04-02
    207人看过
  • 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查封的期限由原来的二年变成三年,查封期限到期前,债务人还可以申请续行查封。原查封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现行查封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
    2023-05-04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所采用的具体执行手段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冻结。 2、划拨。 3、扣留、提取。 4、强制交付。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 6、强行拆除。 7、强行销毁。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 更多>

    #执行措施
    相关咨询
    • 查封不动产能连续查封多少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连续查封不动产多少次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时间是3年,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是六个月,就是上诉再发回重审,再上诉,估计在3年之内也可以审结,所以,很少会出现再次查封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
    • 不动产查封可以重复吗?能连续查封多少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连续查封不动产多少次?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时间是3年,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是六个月,就是上诉再发回重审,再上诉,估计在3年之内也可以审结,所以,很少会出现再次查封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多次查封财产如何分割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17
      多次查封财产分割是按照顺序轮流进行由享有抵押权的人员优先受偿。法院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对于同一财产,首先是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抵押权,则对于轮候查封的,查封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如果查封在先的清偿之后还有剩余的,则由查封在后的依次受偿。照此类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 债主的不动产查封是怎样回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9
      首先,您所陈述的债主,在法律上的定义为债务人;其他被拖欠人是债权人。其次,不动产被查封,一定是其中一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了防止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建议其他的债权人立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避免第一个债权人的案件审理完之后债务人的不动产直接被拍卖的风险。
    • 谁知道民事不动产查封续封是否有次数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