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期女职工好怀孕了,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2 19:30:48 173 人看过

一、合同内期女职工好怀孕了,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怀孕期间,合同的有效期并不会自然结束;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除非满足以下特定情况(包括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于严重渎职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同时在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严重干扰了本单位的工作进程;或者已被依法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等),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各种方式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她们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所应享受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作出规定,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若存在第四十二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则该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关情形消除为止。

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原有的劳动合同将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工资待遇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劳动者仍然能够享有“三期”的特殊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告知书送达购房合同就解除了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将关于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成功地送达到另一方手中,那么该合同便会自动解除。

在此过程中,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自收到通知的那一刻起开始解除。

若对方对此持有异议,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送达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用人单位在处理送达问题上的不当行为,常常导致送达过程出现瑕疵。

由这些送达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屡见不鲜,由于送达方式的不当,往往使得用人单位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不得不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向劳动者支付的高额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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