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击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1:03:24 441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击毙

(1)被告人、罪犯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的;

(2)被告人、罪犯脱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

(3)劫夺被告人、罪犯的;

(4)抢劫、抢夺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司法警察,危及司法警察生命安全的;

相关法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

第十九条在警务保障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警告无效,司法警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警械:

(一)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二)被告人、罪犯或其他人员企图袭击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三)围堵、攻击执行警务保障任务的司法警察的;

(四)强行冲越司法警察为履行警务保障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其它危害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司法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在警务保障工作中,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经警告无效,司法警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武器:

(一)被告人、罪犯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的;

(二)被告人、罪犯脱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

(三)劫夺被告人、罪犯的;

(四)抢劫、抢夺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司法警察,危及司法警察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司法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司法警察使用武器时,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不得使用武器和立即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时,禁止使用武器和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庭秩序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采取的强制性方法,这种强制方法是临时剥夺现行犯或犯罪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或犯罪嫌疑分子(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或者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明显具有犯罪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的:一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是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是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是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犯罪嫌疑的。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过程中,对现行犯或是犯罪嫌疑分子,
    2023-06-27
    71人看过
  • 警察可以击毙犯人吗
    对于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经警告无效,不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更大、更严重后果的,警察可以当场使用武器。至于是否要当场击毙,还要看具体情况。如,为抢救人质而击毙歹徒的。一、强闯民宅可以打吗是不是构成犯法或犯罪,关键还要看当事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看闯入者有没有伤害的意图,有没有做出伤害的行为,有没遭受实际伤害和损失。如果都有,打死他还是可能判故意杀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对方不但私闯民宅,而且是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当事人对私闯民宅的正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人实施防卫行为,最终导致对方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当事人的行为不违法,也不构成犯罪。而如果对方仅仅是私闯民宅,没有实施其他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当事人将其打死的,则属于犯罪行为,视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2023-04-01
    20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情形检察院可决定拘留
    一、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情形检察院可决定拘留1、人民检察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1、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
    2023-04-20
    303人看过
  • 羁押过程中嫌疑人逃跑
    这要看具体情况,公安部规定除非是明确的嫌疑目标,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属于依法履行公务,没有违法行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讯问嫌疑人的场所讯问嫌疑人的场所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1.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现场讯问。2.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3.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4.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
    2023-07-06
    31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中国可以有沉默权吗?
    一、犯罪嫌疑人在中国可以有沉默权吗?2012年修订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所谓“默示的沉默权制度”,就是说,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使用沉默权的字样,但是从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可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享有沉默权,如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反对强迫性自证其罪”的规定。所谓“明示的沉默权制度”,就是说,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使用了沉默权的字眼,而且要求司法和执法人员必须事前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享有沉默权,如美国的米兰达告知规则。由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所以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无权保持沉默。虽然我赞成把“如实回答”的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删除的主张,但是既然立法者选择了保留,那就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一个法律中的规定不能出现前后矛盾的
    2023-06-03
    46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限制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2023-06-20
    14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网上可以追逃罪犯吗?
    网络通缉,又称网络追捕.虚拟通缉,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输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公安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通缉犯信息,这样当嫌疑人出现在其他地方时,就可以立即进行数据对比,提高抓捕犯人的效率。网上通缉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在线通缉: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犯罪分子在逃。依照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就是罪犯吗犯罪嫌疑人定罪之后才属于罪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2023-08-08
    261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虽然监视居住是一
    2023-07-31
    33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作为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情形包括: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1、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5、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8、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9、离婚诉讼;10、继承诉讼;11、办理(2)(3)(4)(5)(7)项的公证事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
    2023-07-22
    401人看过
  • 2022年继续盘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盘问的情形如下: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击毙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击毙(1)被告人、罪犯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的;(2)被告人、罪犯脱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3)劫夺被告人、罪犯的;(4)抢劫、抢夺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司法警察,危及司法警察生命安全的;相关法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十九条在警务保障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警告无效,司法警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警械:(一)被
    2023-07-18
    39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有哪些情形不予逮捕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6)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7)犯罪嫌疑人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一、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
    2023-02-25
    492人看过
  • 杀人嫌犯因拒捕被警方击毙
    刀袭击民警。28日凌晨,警方在朝阳区小红门一出租房内,将持刀拒捕袭击民警的伤害致死案件嫌疑人张某果断击毙。3月16日,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轿车在大兴亦庄某小区进口处逆向行驶时,与黄某一行人发生口角,双方继而撕打起来。打斗过程中,嫌疑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黄某扎死其他几人扎伤后逃跑。经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内蒙古来京人员张某(男,30岁,该人在2006至2011年间,先后三次分别因寻衅滋事、盗窃机动车、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3月18日上午,侦查员伺机对张某进行抓捕时,对方有所察觉翻墙逃跑,并在躲避追捕过程中,劫持一名女童和一辆货车。为确保人质安全,民警没有对张某实施强行抓捕,而张某迫于警方的压力,最终释放了人质选择自己逃跑,被劫持女童安全获救。经过与犯罪嫌疑人的正面接触,警方发现张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并且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为顺利将张某抓获归案,警
    2023-06-11
    113人看过
  • 监狱犯人逃跑武警有权击毙么
    武警发现有犯人越狱的话先口头警告,如果犯人继续实施越狱的话武警就鸣枪示警,犯人还实施越狱武警就开枪将其击毙。人犯暴力威胁看守人员、武警的生命安全的。需要开枪射击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一、暴动越狱罪认定标准有哪些要想认定为暴动越狱罪,犯罪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素: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主要分子的组织、规划和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组成。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罪犯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应当按照暴动越狱罪的共犯处理;4、主观要件本罪必须以故意为基础,通过暴动越狱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但不要求行为人出于同样的动机,只要行为人意识到
    2023-03-08
    235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犯罪
    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人民法院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这类案件。三、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四、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共同犯罪是否一定存在主犯和从犯1、共
    2023-07-2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秩序是指《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所规定的,为保证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法庭秩序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击毙罪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 警察有枪毙嫌疑犯的权力吗就在抓人的过程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遇有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这是我国的情况,所以一般开枪还是比较少的,但凡开枪很容易承担责任,说实话相当程度增加执法的危险性;不像美国,在任何情况下勒令不许动之后还有试图有所动作,如伸手进衣服、口袋、试图接近、身体接触是可以直接开枪击毙的。
    • 哪些情形下可以一次释放犯罪嫌疑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9
      任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想早点重获自由,争取早日回家。那么我国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释放,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一种,经特赦令
    • 在缓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判缓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法院送达判决的同时就可以回家。 如果是有期徒刑的缓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即从判决做出时立即释放。但是由于刑事判决有10日上诉抗诉期,一般法院的操作是判决做出时,将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假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2
      不得假释的情形有: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