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质意义不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25:16 293 人看过

新《刑事诉讼法》新刑诉法第57条第二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当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时,法院可以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说明证据收集情况,从理论上来讲,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侦查人员直接与被告人在法庭上相互质辩,更有利于法官发现案件事实,通过双方的言行举止更能增加法官的内心确信。

但是,专家认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质意义不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吗?否也!从证据的数量关系来看,侦查人员出庭与被告人当面质证,双方各执一词,证据是一对一的关系,法官往往无法采信哪一方的证据。这与侦查机关提供的由办案人员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的价值何异呢?最有说服力的是同步录音录像,但是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不能解决证据合法性的证明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大吗
    一、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大吗?1、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影响是有限的。口供和证人证言不可以定罪。因为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只有具有作证能力的人,并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证人证言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2、何正确认定被告人的口供的证明力,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关系到司法公正,意义重大。就口供而言,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口供都是直接证据,因此认定了口供,就等于认定了基本的犯罪事实。对于如何认定口供有如下三种情况:1)法律规定
    2023-06-03
    305人看过
  • 秘密侦查人员作证后可不可以参与后续的侦查活动
    可以。对秘密侦查中知晓的案情作证后不须回避。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且证人身份可能导致侦查人员产生先入影响,不利于案件公正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适用回避,也就是说侦查人员身份与证人身份系相冲突的,两者不能兼容。但是,侦查人员就秘密侦查(特情侦查)中所了解的犯罪情况进行作证,不适用上述回避的规定。第一,侦查人员就侦查过程中了解的程序事实和案件实体负有作证的职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侦查人员自己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刑事诉讼法192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可见,对案件程序合法性或者实体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进行作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14
    395人看过
  • 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义务吗?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且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纠纷的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在出庭时,只能如实阐述了解的客观事实,不得发表捏造的言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证人作证既是证人的权利,也是证人的义务。保证人有哪些监督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
    2023-07-11
    145人看过
  • 被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出庭作证
    可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1、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2、该侦查人员出庭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所必需。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根据相关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
    2023-07-21
    330人看过
  • 侦查实验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刑事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证据不足,依法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侦查实验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案件实施能否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发生何种结果的一项侦查措施。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侦查实验需要谁批准侦查实验需要以下批准条件:1、应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进行,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2、可以在现
    2023-07-25
    164人看过
  • 侦查人员如何检查物证,侦查人员如何检验尸体
    一、侦查人员如何检查物证物证检验。物证检验是指对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物品或者痕迹进行检查、验证,以确定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活动。检验物证,必须认真、细致。需要经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检验物证,应制作检验笔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检查物证这一程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和提高勘验、检查的质量,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差错。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实施侦查监督的形式。复验、复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己进行。对于退回公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复验、复查的情况应制作笔录,并由参加复验、复查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侦查人员如何检验尸体尸体检验。尸体检验是指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的法医或医师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或者尸体解剖的一种侦查活动。尸体检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死亡的时间和原因、致死的工具和手段、方法,为查
    2023-12-22
    286人看过
  • 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会被处罚吗?
    一、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会被处罚吗?不出庭作证不会被处罚。《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民事案件中,如果证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从而无法出庭作证的话,法律并未规定此时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但如果是
    2023-06-06
    362人看过
  • 证明人不出庭如何质证
    一、证明人不出庭如何质证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庭辩护和法庭质证阶段来进行一个准确度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证人出庭作证的话,那么他的被采取的程度就会高一点,没有出庭作证的话,也是需要对于他的一个证据效力进行一个审查的。对没有到庭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应当注意: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二、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2023-06-06
    84人看过
  •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2、对未到庭证人证词的质证(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
    2023-03-02
    159人看过
  •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
    一、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也是权利。1、刑事案件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法院会出传票要求证人出庭。2、民事诉讼中,证人有权利不出庭作证的。除非收到法院传票,证人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伙食费等由申请证人出庭一方负责,律师口头电话通知证人,证人可以不配合出庭,不过证人是因为成本问题,可以协商相关费用的报销。二、证人出庭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一)证人的权利证人享有作证费用补偿权。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二)证人的义务1、出庭的义务,符合法定情形不用出庭的除外;2、如实作证的义务。三、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
    2023-06-03
    55人看过
  • 保密义务VS出庭作证义务
    公司与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往往约定职工在职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义务,当两项义务竟合时,又该怎么办?2003年4月,某设备公司与陈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及《知识产权、保密及禁止协议》,2004年11月,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上述几份文件约定陈女士在离职之后三年内负有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设备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165元/月)。2004年末,设备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前职工吉某诉诸于法院。2005年9月,该案开庭审理,陈女士作为吉某方证人出庭作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设备公司败诉。事后,设备公司以陈女士将不正当竞争案的秘密信息及证言泄密为由不再向其支付补偿金。为此陈女士提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确认设备公司违约,应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并承担违约责任(48000元)。设备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陈女士违约并不履行仲裁裁决。目前,此
    2023-04-24
    351人看过
  • 鉴定人出庭质证的工作基础
    科学而准确的进行鉴定活动是作好出庭的工作基础。鉴定人从受理案件起在思想上就应当树立接受法庭审查的意识,以此要求自己在检验和鉴定时把工作做细致全面,使鉴定结论更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为要做到这一点,鉴定人必须在实施鉴定时,首先要求委托机关或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资料,鉴定人进行详细审查,吃透检材,运用必要的仪器进行检测,并客观分析,科学论证,使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根有据。其次鉴定人要虚心听取有关人员对鉴定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联合攻关。检案中一定不能嫌麻烦、爱面子,或采取推诿、应付的态度。否则,由于工作中的不慎或疏忽,很可能成为出庭质证时的症结,以致影响质证效果。这就要求每一个鉴定人对于受理的每一件鉴定案件都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出具的鉴定书必须符合文书的要求。第三鉴定在质证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沉着应对来自法庭各方的询问,在熟悉、掌握大量客观资
    2023-06-06
    200人看过
  • 信用卡逾期案件侦查工作的意义
    说明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和恶意透支,银行报案后,公安局会立案侦查,如果属实,会向检察院提起公诉。请及时还清信用卡欠款。持卡人的信用卡不是一逾期银行就会联系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针对信用卡立案的情况一般都是出现了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时才会发生的。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逾期欠款金额过大,又逾期长时间不还,银行联系不到持卡人的情况,就会联系公安机关立案。警署立案侦查流程是什么警署立案侦查流程是:(一)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二)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三)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23-08-07
    97人看过
  • 刘鑫是否有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如果本案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的话,刘鑫也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所以,刘鑫作为该案件的知情人是有义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023-02-17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作证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04
      法庭审理中,对于有无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控辩双方往往各执一词,查证十分困难。根据两个《规定》,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2
    • 侦查人员能不能作证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3
      1、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2、该侦查人员出庭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所必需。 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者所证明的不是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则没必要让
    •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限定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应当考虑两方面的因素: 1、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2、该侦查人员出庭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所必需。 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
    • 侦查人员在刑事案件中的出庭作证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0
      在考虑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时,需要考虑两个关键因素:首先,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其次,该侦查人员出庭对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具有必要。因此,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应当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无需让侦查人员出庭。此外,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
    • 证人不出庭作证申请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咋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里是义务不是责任义务可履行可不履行选择权在当事人 人家拒绝作证完全没有强制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