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6:15:07 74 人看过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规定:

1、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调查;

2、侦查机关立案;

3、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

一、刑事立案后多久必须要抓人

刑事立案后多久抓人没有具体时间。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相比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影响更为恶劣,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会更多,遭遇了这类案件的人都会及时的报警,警方也会及时询问而进行立案,去调查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有哪些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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