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是否可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01:23:45 274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可行。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本人或其他相关亲属必须同往,并且需要本人定期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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