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三金的具体含义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9:12:42 368 人看过

购房三金的具体含义: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

一、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时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分手费的具体含义
    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无疑会对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等进行分割处理。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除了对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等进行分割处理以外,双方还有可能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者一方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时下人们称之为分手费(笔者以为分手费不能仅理解为金钱,而
    2023-04-25
    293人看过
  • 公积金提取生效的具体含义
    公积金提取生效中代表提取申请审核通过了,15号之前审核通过的,提取款项将于当月到账,15号之后审核通过的,将于次月到账。那就证明你现在的单位又在继续给你交公积金了,如果要是没有给你交的话那肯定是不行,就会显示不能提取能交的话只能提取的话就是证明现在又正常,开始交了。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
    2023-07-25
    106人看过
  •  "水房"在诈骗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欺诈行为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分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手段和方法没有限制,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这两类行为在实质上都会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
    2023-08-19
    242人看过
  • 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1、保险人根据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2、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合同约定区域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3、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并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指定驾驶人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4、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三责险的赔偿范围有多大(一)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4、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5、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二)发生
    2023-07-07
    311人看过
  • 二缓三判定醉酒驾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所谓判二缓三就是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缓刑考验期为三年,在考验期内如果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新罪,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酒驾判多久酒驾不构成刑事犯罪,不需要判刑。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酒驾是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小于80mg的驾驶行为。1、因酒驾逃逸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酒驾逃逸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ml,小于80mgml之间,如果被查到,行
    2023-07-06
    364人看过
  • 出票的涵义具体是怎样的
    出票是票据活动中的最初始的行为,也是创设票据、从而创设了票据权利的行为。因而,可以说,作为有价证券的票据,是基于出票行为而诞生的;而全部的票据关系,也是基于出票行为而开始的。简言之,出票是最基本的、主要的票据行为,没有出票也就没有背书、承兑、保证等附属的票据行为。汇票的出票,又称汇票的发票,汇票的签发、汇票的发行。在我国《票据法》上,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出票行为规定了一般性的要求。从票据法理论上来说,出票由作成票据和交付票据两项行为构成。作成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肉容并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交付票据,则是指出票人依据自己的本意将作成的票据实际交给他人占有的行为。欠缺作成或交付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出票行为皆不成立。
    2023-06-14
    386人看过
  •  公司法中优先购买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股东具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对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并有效保证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通过行使有限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它也是一个合理的负担,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股东具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权利。股东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而共同投资,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体现了对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并有效保证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通过行使有限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优 先 购 买 权 解 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3-09-06
    388人看过
  • 股权重组的具体含义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在资本经营过程中,资产重组的投资者在对资本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其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形式,通过参股、控股、股权的相互转让与置换,决定企业的资产在不同企业之间的重组,通过这种以企业产权为核心的股权重组,以期达到使资本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股权重组主要涉及公司股本数量、资本结构、股权分布的变化。股权重组在中国主要有四种形式:股票回购、换股、参股和上市收购。股权重组是企业资产重组重要形式,其特征主要有:企业股权重组中,被参股、控股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参股、控股企业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只对其出资的股金承担有限的风险责任。参股、控股企业以其所占有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中股份的多少,来实现其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产权占有的权利和义务。股权重组往往会导致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内部最高经营管理层的改组。股权投资者往往以其所有的股份数额,要求被参股、被控股企业
    2023-06-09
    223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具体含义
    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基础的,如果当事人在信任问题上产生疑问或者动摇,强行维持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势必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因此我国法律赋予了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权。一、解除委托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解除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诉讼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1、委托人或受托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虽然委托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但由于委托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履行期限本身不具有强制性;3、委托合同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对方不接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应当依法向当事人解释,变更诉讼请求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23-06-22
    161人看过
  • 省社保卡的具体含义
    社保卡不分省卡与市卡,统一升级到省卡,也就是说,目前的社保卡进入省卡时代。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江苏省社保卡可以去上海用吗当然可以的。先在江苏当地社保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社保局会给个表你表,然后会打一张社保张缴费单,还有一个社保转移函件给你,你去上海工作的地方社保局申请社保帐号,然后把身份证给及江苏社保给你所有资料交给上海社保局,办理完了后,上海社保局会给一个带有银行帐号的函件给你,你带着这个函件拿到江苏社保,江苏社保会把你社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到上海社保,这样就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
    2023-07-12
    257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具体含义
    过失犯罪的含义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心理的两种状态是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和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对于过失犯罪所造成的结果,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一、会不会讨论犯罪形态呢过失犯罪一般是不会讨论犯罪形态的,因为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故意伤害罪属于过失犯罪吗?故意伤害罪不是过失犯罪,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三、过失导致损坏财产的处罚是什么过失导致损坏财产的处罚:处
    2023-04-07
    443人看过
  • 失职渎职的具体含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失职渎职的具体含义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一)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构成特征有: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其次,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第三,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第四,渎职行为既可能
    2022-01-31
    154人看过
  • 土地纠纷的具体含义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一、常见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历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合并、分割、改变隶属关系等行政建制变化遗留的权属未定、权属不清;②因过去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组织移民形成的权属不清;③因过去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造成的权属争议;④地界不明,包括过去无偿划拨荒山、荒地时未计算面积和划定地界,历史上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开荒、更改河道等造成地界变化等情形。这些争议的普遍特点,就是土地占有现状
    2023-04-02
    66人看过
  • 劳务外包的具体含义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人才租赁服务机构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一、劳务外包公司与员工签订什么合同吗采取劳务外包的方式用工的,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般不少于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2023-03-31
    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商品房购销合同具体是指的哪些?具体含义是怎么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 抚慰金的具体含义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6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三种不起诉的具体含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也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没有起诉的权利,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特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也称为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是指在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 协议收购具体是什么含义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6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跨国并购具体含义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