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
2、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侦查羁押期限其他规定
1、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就是属于在侦查期间所关押的期限,这个期限一般都是有限制性的,而且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到合法的证据,如果没有那么就要释放当事人,所以,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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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中可否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0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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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可以暂时羁押多长时间?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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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经侦查后多长时间可以羁押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