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刑诉法64条规定内容都有什么?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刑法的实施,所以颁布了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大家肯定都是要进行了解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是紧密的关心我们的生活的。刑事诉讼法有很多的法条。那么我们国家的刑诉法64条规定的都是有什么内容呢?
《刑法》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解释:
依据刑法64条,法院可以视不同情况在判决主文中作出“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的判决,成为日后涉案财物的执行依据。
对于“返还”、“没收”、“上缴”而言,“追缴”、“责令退赔”为其明确了对象,故刑法64条的基础是“追缴”、“责令退赔”。
正确理解“追缴”、“责令退赔”是正确理解刑法64条的保障,比较权威的理解是“对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通过盗窃、抢劫、贪污等犯罪所得的公私财物,以及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非法利润等,如果这些赃款、赃物还在,应当予以追查收缴。
如果其中的财物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如果没有被害人的,则应当及时上缴国库。如果赃物、赃款已经被处置无法返还被害人的,应责令犯罪人按价退赔。”
所以案件审理需查明赃款赃物的去向,视情况判决:
(1)对于已扣押在卷的赃款赃物,可以直接判决“追缴”并“发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
(2)对于有证据证明赃款赃物的下落,尚未能扣押在卷的,省院的精神是“对判决、裁定时尚未追缴或退赔的赃款赃物,应明确数额,在判决、裁定书主文部分写明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这虽然不是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但可以帮助理解、适用刑法64条。
(3)对于有证据证实赃款已被挥霍,赃物已无法追回的案件,就应当直接判决“责令退赔”,数额即是认定的犯罪事实中的有关数字。某些案件如盗窃后低价销赃的,应判决“追缴”赃款和“责令退赔”不足部分。
对于刑诉法64条规定的内容我们可以这样进行理解,就是如果犯罪人员给某些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犯罪人员就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所以说对于我们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合法利益遭受了损害的人来说肯定是一个福音的,我们要多去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
法律条文变化:修改与修订的区别
378人看过
-
2021年新修订的刑诉法第65条涉及哪些方面?
459人看过
-
种子法修订的三大变化
379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的变化有哪些
172人看过
-
刑诉法的变化对比
57人看过
-
修改后的事务法律援助刑诉法有哪些变化
418人看过
-
-
三是新修订和原法的相比有哪些重要变化?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土地管理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明确了省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确立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将农用地转用审批,作为实施用途管制的关键。对土地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耕地开垦的监督
-
-
法条修改前后的主要变化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取消了盗窃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现在犯盗窃罪,无论何种情况,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将将盗窃罪状表述为五种情形,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刑法修正案(八)将原来的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罪状表述为五种情形: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是多次盗窃;三是入户盗窃;四是携带
-
刑诉法第65条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3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