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违约的违约救济。各国立法都赋予公司人特定的救济手段,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行使失权程序,使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认股人丧失其权利。大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都规定,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认股人,公司(或发起人)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缴纳,逾期仍不缴纳者即丧失其认股人权利,所认股份可另行募集。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1条规定:在拖延支付的情形下,可以对拖延支付的股东再次颁发一项儆戒性催告,催促其在一个待定的宽限期限内履行支付,否则即将其连同应当支付的股份一并除名。《股份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对没有及时支付所要求款项的股东,可以确定一个有警告的延长期限,期满后将宣布他们不再拥有其股票或支付款。日本商法第179条规定:股份认购人不按第177条之规定缴纳时,发起人可规定日期,到期仍未进行缴纳时,可向股份认购人通知其权利的丧失。发起人发出前项的通知后,股份认购人仍未进行缴纳时,其权利丧失。在此场合,发起人可对该认购人认购的股份,重新募集股东。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也规定,认股人延欠前条应缴之股款时,发起人应定一个月以上之期限催告该认股人照缴,并声明逾期不缴失其权利。发起人已为前项之催告,认股人不照缴者,即失其权利,所认股份得另行募集。失权程序具有便捷的优点,其宗旨是为了防范因认股人延欠应缴股款而妨碍公司资本的筹集或使公司设立归于失败的风险,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因而蕴含着效益理念。同时,此种失权系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嗣后纵为缴款,亦不能回复其地位,因而也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之功效。
(2)行使追缴出资权。失权程序相当于立法赋予公司(或发起人)的一种单方面的认股契约解除权。当然,公司也可以不行使失权手续,而要求有履行可能的股东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此即为公司对股东的追缴出资权。经公司追缴,股东仍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公司完全可依契约之债的性质,请求法院强制契约之履行,即强制认股人缴款。此种救济手段在股东以现物出资的情形下更为常用。不过,不少国家对公司追缴出资权行使的时效作出了要求,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请求权的时效为5年,自公司登记人为商业登记时起算。
(3)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是合同责任中最常见的形式,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补救方式。既然股东出资义务是一种契约义务,那么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自然应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因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销、解散的情况下,违约股东应向其他足额缴纳股款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损害赔偿应坚持完全赔偿的原则,即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绝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其救济手段的行使,并不妨碍公司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即损害赔偿是可以和其他救济手段并用的一种救济方式,当其他救济手段不足弥补其所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公司仍可主张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利息罚则。如德国法规定没有及时支付所要求款项的股东,应自期满之日起支付应交款的5%的年息,并允许章程规定合同罚款。
(5)定金罚则。英国法有申购股份时应付款额(theamontpayableonapplication)的规定。申购时应付数额不应少于每股价值的5%,其性质被学者认为就是股票款的定金(depo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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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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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及违约救济的概念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违约(BrechofCotrct),是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依《英国法律辞典》的解释,“违约是指无论是行为亦好,遗漏亦好,凡是不履行契约里所规定的都叫做违背契约。”[①]著名学者高尔森教授认为:“凡是合同的一方在缺乏正当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叫做违约。”[②]也有学者认为,违约不仅包括违反约定义务还包括违反法定义务,其定义应该涵盖免责事由。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上,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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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违约如何负责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0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发起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时,其基于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协议的约定,该出资瑕疵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公司其他发起人与该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的主体原则上限于发起人,不包括公司成立后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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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无出资对股份出资有何违约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0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律义务。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构成违约,需要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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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违约出资影响股东行使权利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1.通俗地说,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 2.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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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视为出资不实算违约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8股东出资不实构成违约,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