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下: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二、已经成年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已经成年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没有设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子女也属于子女的范围,因此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三、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
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不满足抚养条件的,视为未建立抚养关系。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继承权。
1.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由继父母给付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认定继父母尽了抚养义务,彼此形成抚养关系。
2.父母再婚时,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抚养费用主要由生父母承担,但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照顾与抚育,认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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