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经济帮助能否作为债权继承
1.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能作为债权继承。债权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也就是借钱的一方必须承担因借钱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而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并不属于侵权子女各位,属于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一方死亡的时候,帮助停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
债务人可以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但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未约定债务不能抵销的,才可以主张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可否申请执行
289人看过
-
离婚后经济压力大的是否可以经济帮助
151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
190人看过
-
离婚的经济帮助的性质.
426人看过
-
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63人看过
-
婚姻经济帮助
98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继承人能否申请执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4由于经济帮助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时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夫或妻),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时一定时间内的生活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者本人,他人无权主张该项权利。如果受帮助一方另行结婚或经济收入足以维持生活时,帮助一方即可停止给付。如果受帮助一方死亡,则无帮助的对象,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存在,帮助一方理所当然地有权停止支付。另外,由于经济帮助具有特
-
离婚判决是否由经济帮助继承人争取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2不能申请执行。 由于经济帮助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时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夫或妻),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时,一定时间内的生活困难,因此,享有经济帮助权利的只能是受帮助者本人,他人无权主张该项权利。如果受帮助一方死亡,则无帮助的对象,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存在,帮助一方理所当然地有权停止支付。 另外,由于经济帮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当经济帮助未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
-
离婚时经济帮助款还可以继承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1、在经济帮助没有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帮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当受帮助者死亡时,经济帮助即消灭,不存在将经济帮助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也就是说,经济帮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被帮助的人必须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 3、设立经济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解决离婚后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困难,享有
-
离婚时一方能否获得经济帮助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这个问题的提出意味着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在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什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护,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时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经济帮助要求的,给予经济补偿应该是从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支出给予另一方,而不是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
-
夫妻离婚后为什么要提供经济帮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11、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 2、一方必须是在离婚时存在生活困难。即这种经济帮助具有严格的时间界限,仅仅限于离婚之时。如果离婚时一方不存在生活困难,而离婚后才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已无给予经济帮助的义务。 3、另一方须具有给予帮助的经济能力。一方存在生活困难,另一方没有提供帮助所必要的经济能力,如自己的生活也存在困难,或者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即不负担给予经济帮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