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工假受劳动法保护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仲裁庭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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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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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受劳动法保护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不受。 1、暑假工受法律的保护,但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学生的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法的规定范围。 2、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并没有限制使用暑假工。 3、在已满16周岁后,暑假是可以被单位招用的。暑期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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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受劳动法保护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6受保护的,劳务工受劳动法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福利待遇是每个公司的不同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的福利规定,就可以按照签订的合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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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与劳动保护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1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17的具体内容如下: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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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三期内受劳动法保护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1、《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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